得这么无辜善良,真烦。

阿崇从小到大都很讨厌好学生,谁让好学生身上总有种学校的味道。

谁让他……

没怎么好好读过书呢。

“就算只是小半码,走久了脚也会磨烂的,这样不行。”

说着阿崇到行李箱里拿了双新球鞋出来,递给宁宇,“不嫌弃你先穿我这双吧,这双我买来还没穿过几次,44码。放心,我没什么脚气之类的。”

阿崇觉得,宁宇一定会拒绝自己。

果然。宁宇说:“真的不必,我习惯了,没那么娇气。”

“为什么要勉强自己?”阿崇故意把话说得有点难听,“你妈都不在乎,你又何必去体谅她,还要留一脚的疤做纪念品?哪来的傻子啊。”

宁宇听完怔了下,他表情有些不太确定,但还是说:“感觉你在关心我。”

“当然是关心你,昨晚才睡过,我不能关心你吗。”阿崇示意他换鞋,“快点吧,换了出去吃东西。”

宁宇这才点头,把鞋接过去两三下穿好了。阿崇感觉宁宇明显开心了些,似乎是在笑,笑得很小心。

阿崇的鞋大半码,妈妈买的鞋小半码,宁宇换成了大一点的那双,其实还是不合适,但脚不挤了,那种一直被裹着、被束缚的感觉也没了。

“我有跑步打球的习惯,经常运动就比较废鞋,平常就不会买这么贵的。”宁宇笑了下,“看来你工资挺高啊,买这么贵的鞋子。 ”

以前看宁宇觉得他身上缺点什么,现在看阿崇才明白,缺的是这种轻松自然的笑容。笑起来才生动了,平常总绷着脸,像个假人。

“我喜欢买鞋。”阿崇说完就移开目光,“出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