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
“……”
“汪汪汪汪汪!”
夏明月买完一堆东西回来时,大老远便看到陆启言正站在院门外。
“陆大哥怎么在这里站着?”
陆启言,“……”
你猜?
待走到门口,看到栅栏门里的乌金正凶神恶煞地瞪向陆启言时,夏明月顿时哑然失笑,急忙解释,“这是前些日子收养的一只流浪狗,忠心通人性,还抓住了一次妄图行窃的贼人,估摸着是没见过陆大哥,有些认生。”
夏明月跟陆启言解释完,又摸了摸乌金凑过来的大脑袋,“这是陆大哥,是家人,你且仔细认一认,往后可不许再不放人进门。”
倒是没说是她的夫君。
陆启言扬了扬眉梢。
而得了吩咐的乌金“汪”了一声表示知晓。
但在瞥了陆启言一眼后,这才慢腾腾地从栅栏门处离开。
甚至在陆启言进门时,有意与其保持一定距离。
端着一副高冷的姿态。
但目光却在陆启言的身上瞄了又瞄。
这是因为方才与其对峙,此时不好直接转变态度,便稍微绷着些许?
夏明月哑然失笑。
陆启言则是摸了摸鼻子,看了乌金一眼后,并未多言。
给陆启言烧上了一壶茶水,安顿其好好歇息,夏明月进了灶房开始忙碌。
她方才在街上买了两只鸡,皆是一年左右的小公鸡,正是个头适中,肉质不柴且鲜嫩的时候。
宰杀,放血,烧开水,烫鸡毛,洗涮,剁块……
第29章 大盘鸡
这些事情夏明月前世有段时间时常做,对此十分熟悉,此时做起来也是轻车熟路,动作麻利。
剁好的鸡块多次冷水浸泡淘洗,充分去除血沫。
不必汆烫,洗干净的鸡块直接入了炒好糖色的锅,翻炒上色,直到鸡块被煎的表皮金黄,肉块上连带的鸡皮翘边卷曲,放葱段、姜片、整颗的大蒜、八角、香叶、花椒、黄酒、酱油、开水……
做的是微辣口感,夏明月只放了少许洗干净的干辣椒。
大火煮开,中火慢炖。
待炖上一刻钟,锅中鸡肉的香气已经飘满了整个院子时,放入准备好的土豆块、腐竹段、泡发的木耳片……
待土豆软烂,汤汁浓稠,浓香十足的大盘鸡便可以盛出上桌。
足足宰杀了两个小公鸡,锅中的肉量颇大,足够所有人敞开吃上一顿,夏明月便也没有用盆来装菜,而是一人盛上一碗,围着桌子一起吃。
每个人碗中的肉皆是冒了尖儿。
但在片刻之后便又见了底儿。
且在吃饭之时,几乎没有任何人说话,皆是在埋头干饭,各个皆是狼吞虎咽。
不过这并非是因为吃没吃相,不在意饭桌规矩,而是因为这大盘鸡实在是好吃的很。
调味料分量适中,不剥夺鸡肉的鲜美,却又滋味浓郁。
鸡肉炖煮的时间和火候都刚刚好,火大一分则肉柴,火小一分则滋味炖煮的不够,而现在吃起来则是肉质鲜嫩,一口下去,肉汁四溢,美味十足。
土豆软糯可口,木耳爽脆,尤其腐竹本身自带的豆香并不喧宾夺主,反而吸饱了整个大盘鸡的香浓滋味,吃起来滋味越发醇厚。
最要紧的是待吃下去一碗肉后夏明月在锅中煮的十分宽且筋道的面条,和那大盘鸡的汤汁搅拌均匀后吃……
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弟妹这手艺,做的这什么大盘鸡比悦然酒楼炖的鸡肉还要好吃呢。”在吃到撑的实在吃不下,不得不放下碗筷的赵有才连连夸赞。
说话时还打了一个十足的饱嗝,仿佛是在印证他方才所说的话并非夸大其词。
“还用你说?”吕氏白了赵有才一眼,“弟妹这手艺还不比人家悦然酒楼好?依我看那,整个金丘县城都没有比弟妹手艺好的人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