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利是句由衷的祝福。没有人会觉得周向延的跳槽是一种逃跑,或是摔倒了爬不起来,而是合理选择。

他理应过上更贴合自己节奏的生活。

雨停了,北京春季刮不完的沙尘似乎被雨水打下了大半,天还阴沉着,空气却是清新的。

周向延握紧手里的伞,有些艰难地开口:“听哲远说……沅沅的生日快到了,我走之前能去看看他吗?”

“当然。”

“他会开心的。”梁书绎说。

走出大厅,被外头的光晃了一下眼,他才意识到自己还戴着眼镜。

他抬手摘下,下意识想夹回白大褂胸前,发现已经脱了,只好随手塞进风衣口袋,手臂反复起落间,嗅到指腹上残留的烟草味,让他感到清醒,却又沉沦。

他面色如常,声线平稳,带着宽慰对方的意思:“沅沅知道,你尽力救过他。”

他心里压抑着情绪,像外边的天,酿完了雨,依旧沉着一团云。

可是尽力有用吗?谁能把他还给我?

梁书绎从来没有怨过周向延,也没有怨过其他任何人,他只是习惯性地、矛盾万分地问着自己罢了。

而且,没人能宽慰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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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14颜

四月一号傍晚,梁书绎近期第三次来到墓园。

两天前,他和周向延来过,带着一大束花;上午,他陪父母来过,带着蛋糕和家常菜,一家四口一块过了生日。

他请了一天假,上午从墓地离开后,直接陪着父母回了家,确实也应该这样。

附中老家属院总共有十几栋楼,六层高,不带电梯,楼间距很窄,显得陈旧而拥挤,一格一格的防盗窗,一排一排的晾衣杆,像挤满了无数人在这儿长大的记忆,楼房外面的红漆重刷过一遍,现在又掉得差不多了,斑驳一片。

方萍回来以后精神就不太好,脸色发白,手一直抖,吃完药,梁书绎给她测了个血压,确定没什么大碍,扶她回房休息了。

下午,梁书绎一直待在家里,陪父亲喝茶下棋,接近傍晚才离开。

彼时方萍还没从卧室出来,他也没有去打扰。

家中的布置和儿时相差不大,茶桌上铺着千禧年代流行的蕾丝桌布,有些破损了,边缘吊着白色线头,电视柜上摆着十几年前儿童套餐的玩具,玩偶滑稽的表情、漆黑的眼珠,似乎被附生了某种诡异的注视,沙发背后的白墙上,还留有小孩涂鸦的痕迹,明丽饱和的色彩已被蒙上了一层暗调。

梁书绎和父亲道别,换了鞋,走出家门。

那扇新换不久、和室内装潢略不相称的防盗门在他身后关上,门内,这个仿佛被按下暂停键的家,再次陷入死静。

终于,梁书绎什么都没带,是自己来的墓园。

反复来到这里,又反复离开,对他来说是一种折磨,他只想一个人静静地坐一会儿,和沅沅说说话。

“生日快乐,沅沅宝贝,”他闭上眼睛,额头贴着冰冷的石头,像拥着生命中的挚爱,“二十七岁了,日子过得真快。”

“……想你。”

他低声自语,渴盼一个回音。

做医生的,必须对生死保持没有温度的冷静,才能在手术台上做出正确的决断。

无影灯能将物体的本影减到最低程度,而医生也必须像这样,行走在生死边缘时,将本我所连带的情绪降到最低。

没有人天生适合做什么职业,只有真正把这条路走下来,才有资格判定天赋存在与否。梁书绎选择学医,是权衡当年高考分数的结果,不过后来确实有很多人用“有天赋”来评价他,加上他性子稳,肯下功夫,心理素质强大,年纪轻轻就跻身王牌科室的第一梯队主力。

但是当他面临挚爱的离去时,所有职业性的冷静都作废了。

他不想回忆最冷一天。

他抢救了一个胰腺破裂的病人,享受了片刻行医救人的成就感,并在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