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本性难以克制的碧琼手指刮起一大块奶油,含入口中:好甜,好香,好吃。
笃,笃。
房门被极有节奏的敲了两下,礼貌地停下。因为贪婪手指和嘴上都是奶油的碧琼料想这时间也不会有客人来找他,估计是姨娘或是春兰,于是随便地说了句“门没关”,继续认真吃着奶油蛋糕。
门开了。
门前站着的是绝对不会出现在他的房门前的人――面色凝重的李岳成。
“大哥?”
惊讶,忘记了把手中的蛋糕放下来。
“去我的书房等我,我有很重要的事情找你。”
只说了一句,李岳成便离开了。
大哥?他有什么事情需要和我说?
一直都是大哥被无视对象的我,居然也会被叫进书房?
早已习惯被忽视的李碧琼甚至忘记吃奶油蛋糕,福兮祸兮,他情不自禁的抿紧嘴唇。
是第一次被大哥叫到书房,受宠若惊的碧琼对此异常重视,不仅洗干净手和脸,还把从姨娘房间里拿来的香水撒在身上,结果撒了很多却又想到也许大哥不喜欢这种香喷喷的味道,于是急忙叫-春兰打了盆水,把身上的香气又全洗掉了。
半新不旧的衣裳肯定不行,他翻着衣箱,最终选了新做的雨过天青绸衫,姨娘说过,碧琼的皮肤白皙柔嫩,最适合丝绸。
这样忙活了一个多小时,就着镜子反复端详自己,碧琼还是觉得不满意,但是天色已晚,若是让大哥在书房等他,就有些不礼貌了,于是也不再过分的考究细节,接过里面放着美孚灯的灯笼就出去了。
书房的灯亮着,远远就能看见,几条人影晃来晃去,显然正在谈要紧的事情。
碧琼走到门前,敲了两下门,里面的人为他开门,是福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