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很多年里,我总会提前去苏州站,或等待,或在一个个站台间寻找。
可是再没有遇见。群壹1037⑨留疤21看后偏
后来太多年过去了。
那天,他先看见了我。
他再次光临我的生命。
我却毫无准备。
僵硬地像机械般固执运行自己设定的程序。
我变得更加不好。
我已经完全规训自己成为世俗意义上合格的人。
为了得体的融入这个社会,我很早就放弃和外界沟通。
放弃这个世界上一切比血缘还要更虚无缥缈的期待。
在他爱我之前,我从不相信爱情会落在我头上。
即使有,那也是虚假的,没必要的。
我同时也在岁月变迁里遗忘了年少时的他。
因为快速忘记这一辈子应该和我毫无交集的人,这是很简单的事情。
人最擅长遗忘,我也最擅长麻木。
时至今日,我依旧责怪从前的自己。
如果差一点呢?
差一点就遇不到呢?
一生之憾四个字我不愿意想起。
后来我常常惶恐不安地怕他不在。
睡醒时他不在,我便失落。
忙着工作时他不在,我也失落。
下雨了要去接他时却发现伞被拿走,我也失落。
我失落又幸福。
因为在写这封信的时候,他睡在我怀里。
我当然幸福。
他教会我坦诚,教会我爱一个人时不光要轻轻吻向他,更要说我爱你。
这对从前的我来说是天方夜谭。
他教会我不要偷偷摸摸地胡思乱想。
不要生了闷气只把自己关起来。
我学会了。
但还是免不得在他那里犯错。
我太黏人。
太离不开他。
这是缺点。
但我不改。
嗯。改不了。
我们当然现在也偶尔有吵架。
我生气自己的枯燥,生气他偶尔玩着玩着迟到晚回家。
他总是笑着抱抱我。
他说:“想你了。”
我总习惯反问他,“有多想?”
问一百次都不烦。
怎么能不想呢。
京儒这次早睡也是因为喝多了酒。
(以后要少喝酒。)
我摸了摸他的脸拿他没办法,写到此处,他在阳台种了向日葵,我该去浇个水。
最后晚安。
看见这封信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