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直有人说,回来补一句:女主没要买,女主没要买,女主没要买,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话说当年这个电子手表差价还挺大,香港那边几块钱一块,道了内陆就能卖一百多,有个地方首富就是靠在帽子里卖这个起的家。
还有上一章提到的生产线,有小天使说几千万太夸张,那我说个更夸张的真事。
上世纪80年,有个村子因为村里有采石场,比较有钱,过年的时候买了台电视放村里大家一起看。24寸的,彩电,花了一万。
那时候咱们的工资的确只有几十块,但连温饱都困难,在外面也没有那么强的购买力,毕竟纯农业国家。评论区有小天使是知道的,八十年代国内引进了几条冰箱生产线,都要几千万。
至于银行哪来那么多钱放贷,人家的钱也不是咱们存的,是印的……
34 · 清白
◎手表和清白,她都可以还给李小秋了◎
因为归属权还不确定, 那块表暂时留在了林乔手里,她刚刚推男人的时候顺便也带了出来。
季铎扫了一眼,“你有用?”
家里钱都在林乔手里, 林乔从没主动跟他要过什么,突然提这个, 还是压低了声音,估计不是为她自己。
“不是,我是想查查这表的购买途径。”
手表在这年代也算大件了,不仅要钱,还要票。而这种电子表显然十分稀少, 结婚前她和徐俪把燕都几个商场都快逛遍了, 也没见有,估计并不好买,卖出去几块都是有数的。
而只要能找到购买途径,说不定就能证明李小秋妈妈的确买过,进而证明李小秋的清白。
她仔细问过李小秋和五班那个叫冯刚的男生,两支手表都是这几天新买的, 查起来应该也没那么难。
当然这些就没必要让李小秋知道了,毕竟是说不准的事, 以李小秋的性格, 知道了反而增加心理负担。
结果季铎只是接过来大致看了下, 就说:“这是走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