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1 / 2)

My hero,good night.

PS:你问我为什么用‘我的英雄’来称呼你,怎么你猜不出原因吗?笨蛋!就不告诉你,自己慢慢猜吧。

NO.1玩家:顾萌“

按动鼠标,E―Mail发送成功,顾萌托腮想了想,关掉了

QQ.桌面上海洋蓝蓝,依旧是那两只海豚,依旧是单调到没有其他快捷方式的桌面,骷髅披着蓝色头巾,看上去却觉得好是亲切。

这是叶晨曦的房间,叶晨曦的电脑,叶晨曦最喜欢的游戏。

然而现在的游戏里,全是她更新后的记录。

点击骷髅进入游戏,黑龙族,地下城,她的英雄耿纳,有一双非常黑非常黑的眼睛。

她选择了他啊。她选择他,做了她的英雄。

这就是她称呼叶晨曦“我的英雄”的原因。

电脑旁的书桌上,排放着一组照片――

第一张,一个看似小男孩实则小女孩的孩子抱着个布娃娃,甜甜地望着镜头。

她的身后,爸爸和妈妈分别立着,齐着肩膀,却并不靠近、

只是两张脸上,都没有太疏冷的表情。

何其干净。

那是一滴水,落入人间,没有感染到尘世的任何杂色与污染,径自地保持着剔透的纯洁。

十三岁,留影于父母离异的那个夏天。

第二张,绿柳拂风的堤坝上,身穿白色薄毛衣的帅气少女骑着脚踏车笑意盈盈。短发飘逸,眉毛轻轻地扬起,眼睛明亮得像能滴出水来。

何其快乐。

那是一朵花,含枝半绽,新蕊才只冒出了点头,羽瓣便已开始热情地期待盛开。

十五岁,留影于高一出游的那个春天。

第三张,校际运动会上,主席台后的俊朗少女托着腮仰首看天一脸无聊。红色的运动服放任主人以慵懒的姿势坐着,台上的扩音话筒和三色奖牌凌乱地叠放着,似乎不知该归依何处。

何其茫然。

那是一只鸟,展翅待飞,却发现世界有很多它所不明白和不理解的规律,因而觉得畏缩。

十七岁,留影于高三运动会的那个秋天。

最后一张,深秋下午的广场上,两人面对面地站着。

但见他似笑非笑,眸底却有丝丝温柔;而另一侧的她,又甜蜜又羞涩又有那么点点的娇嗔蛮横。

这一张的标题叫做――

幸福。

十八岁,他爱她,她爱他。

何其幸福。

后记

一、关于懂事

一直认为,任性并不是缺点。事实上,我喜欢任性的女孩子,她们像带刺的玫瑰,开放得格外妖娆,爱上她们的美丽,也必将忍受她们的尖锐,然而,无力抵挡。

但是,任性不代表无知,不代表恶毒。于是我对朋友说,这一次,我要写一个懂事的女孩。

这是一个新尝试。

描述对爸爸妈妈的爱,体谅他们,宁愿委屈自己,这样的懂事,何其令人怜惜。

二、关于成长的烦恼

如果问我最喜欢哪个学习阶段,我的答案是高中。

在那三年里,我透支了青春的快乐和无所顾忌,也品尝了成长的迷茫紊乱痛苦挣扎。经常想,如果不是曾经经历过那样的时光,我的性格不会变成现在这样。

何其重要的三年,再回首,那简直是人生中的转折点。

很多很多烦恼,学业、家庭、父母关系、生活,以及朦胧的初恋。

然而我毕竟不是文中的顾萌,她有一颗大而化之的心,在遇到悲伤时会自动形成保护层,将自己围起来,把伤害减至最低,然后忽略不计:而我不能够、我清晰地记得那段时光里的每个细节,并因此而觉得惊悸不安。

所以,好羡慕她。

三、关于喜欢一个人,以及被人喜欢

曾经觉得爱一个人很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