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赔偿金在市中心买了一套小公寓,开始了我的新生活。

搬进新家的第一个晚上,我站在阳台上,看着城市的灯火阑珊,心中充满了对未来的期待。

手机响了,是镇长打来的。

“苏荷,我们镇准备给你立个纪念碑,感谢你的救命之恩。”

"不用了,镇长,"我笑着说,“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事。”

“那怎么行?你是我们全镇的恩人,这个纪念碑必须立!”

挂了电话,我心中涌起一阵暖流。

虽然吴修远一家让我伤透了心,但这个世界上还是有很多善良的人的。

我把那朵吴修远亲手为我纹在大腿上的牡丹纹身用激光洗掉了。

痛,但值得。

从此以后,我的身体不再属于任何人,只属于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