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再次强调原因:一个人跑步的人总是寂寞的人。
因此,和我在一起,他更像兄长、更像朋友,与“情”字完全没有关系。
有时候,橙多问我:“你和程师兄真的就这么简单?”
我苦笑。我也想不简单,那样的话我就可以从此忘了夏长宁那个巴依。但是却偏偏忘不了,我对学校里优秀如程子恒的男生没有半点儿动心。
我自己都觉得奇怪。要说我是被夏长宁感动的,那程子恒做得并不比他差。和程子恒在一起的时候,他对我体贴温柔。即使他去律师事务所或出差时也不会忘记给我发短信。可我就是没有心动。
这个想法让我崩溃:难道我真的要吊死夏长宁这棵树上了?
有天吃饭的时候我凝视程子恒很认真地说:“师兄,其实我们相处得也很愉快,不如你做我的男朋友算了。”
程子恒一惊之下筷子掉到了地上,尴尬地笑,“福生别闹了,这样就行了。我还没有交女朋友的打算。”
“你找我做女朋友时就没想过我会往那方面想?”
他认真地回答我:“你不会的。橙多说起过,你忘不了你的男朋友。”'
这话把我噎得喉间一哽,不服气地说:“我就是不想去找他,所以,我们恋爱吧!”
程子恒哈哈大笑,“恋爱不是这样讨价还价的,是发自内心的情感。福生,亏你还是人文学院的研究生哪。都说人文学院的女生情感丰富,怎么你就不开窍呢?”
几句话把我说得脸红筋胀,无地自容。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从前拒绝夏长宁的情形。夏长宁实在彪悍,他的脸皮与心理承受力比我强了不知多少倍。
程子恒慢条斯理地吃着,还不忘数落我说:“法律是讲证据的。恋爱也一样,你有证据证明对方不爱你,或者你不爱对方吗?如果有,那么这场爱情官司你就输了。”
我目光炯炯地看着他,“要是想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