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
他呵呵笑了:“怎么样,一年就成了,你要真不喜欢我,我也不粘你。就当是没缘份。”
“三个月。”
“成交!”他答应得极为痛快。
我马上后悔。就像逛商店,老板说,这衣服一千,我随口说五百块还差不多,其实一百块就能买到,而最最要命的是,我还没打算买这衣服哪。
但是话已出口收不回来了。夏长宁就像奸商一样马上板上钉钉地结束了他的故事:“走吧,签份协议。”
我不明白他的意思。
夏长宁悠然地说:“我觉得和你签个协议再公证一下比较好。毕竟女子与小人是一般难养的。”
我的脸刷的红了。腿有点发颤,我胆怯了。
“协议内容很简单。我帮你查丁越的事,你做我三个月女朋友。三个月后你要是不爱我要分手,我夏长宁绝不纠缠你,白纸黑字各执一份。如何?当然,你可以有附加条件,比如,夏长宁不得对你弄一根手指头等等诸如此类的。对你有利的条件你尽管提。”
“哪个就不用了吧?”
“福生,我是生意人。在商言商。”
我被他稀里糊涂绕得不知道这事怎么就说到这个份上了。
和夏长宁真的签了份协议。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我答应做他三个月女朋友,其间他不能违背我的意愿做我不想做的任何事。三个月后若不能继续交往,任何不方不得纠缠影响对方的生活。
看起来对我有利。附加条件是夏长宁查清丁越这件事。
我看了又看,看得夏长宁闷笑:“要不要找个律师帮你看?”
我脸一红,不是不敢相信他嘛。再说,我还从来没签过这样的合同与协议。和学校的合同都是爸妈代签的。
“今天折腾一下午了,你愿意和我一起吃晚饭吗?”
夏长宁极为有礼的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