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2 / 2)

,夜夜纸醉金迷,然后,我遇到了姚小遥,你信命吗?反正我是信的。

跟着张建邦是因为他看中了我的机灵。他是来苏州谈买卖的,后来他来我的发廊洗头,那一天改变了我的命运。

我不但和他聊天,他说生意上的事情我也跟着他说,请他放宽心,什么事都一样,车到山前必有路。

张建邦的生意很大,房地产、娱乐业,还卖汽车,所以,有人说,谁要是让张建邦看中了,就等于发了。

我就让张建邦看中了。他拍着我的手说,多大了?我说二十。我撒了谎,我才十八,我故意要把自己说得大些,这样人家用起我来就放心了。

跟我走吧,张建邦说,给我做老板娘,那个夜总会交给你行吗?你有一些股份,但必须和我一条心。

行,我说,我这就跟你走。

我来到了夜总会,来到夜总会的第二年,我真正二十岁这一年,我遇到了姚小遥。

然后,一切改变了。

周芬娜到这里又抽了一口烟,她的眼神迷茫,和我比起来,我是为爱情疯狂,她是为爱情痴迷。

我不是张建邦唯一的情人,我只是他众多情人中的一个。来到夜总会一年后,他对我厌倦了,可我经营夜总会是个天才,他舍不得让我走,所以,他说,继续吧,就算为了钱。

钱真是个好东西。有了钱我就有了自尊。

我不再鸟那些狗男人。我想跟他们睡就跟他们睡,不想跟他们就点一支烟在吧台前坐着,听着翻来覆去的爱情歌曲。我很爱听齐秦的歌,他一唱,我就想哭,他说不让你的眼泪陪我过夜。

没有男人的眼泪陪我过夜。

我自己的眼泪陪自己过夜。

然后我就遇到了姚小遥。

一袭白衣,风度翩翩的姚小遥。他和所有男人不一样,他不去包间,也不要个小姐。他来了,就坐在大厅里,安排好那些声色犬马的男人,不动声色地看着周围,我过去和他打招呼时,他总是爱理不理的。

我知道他看不起我。他身上有好闻的薄荷香味,他只穿白衣,白衬衣白长裤白鞋子,整个人纤尘不染的,人又瘦,那瘦里,就有了空灵的感觉。

我喜欢看他年轻的脸,淡然的,忧郁地笑着,偶尔会掏出手机摆弄一下,可是,他不会看我。在他眼中我是个什么?穿了暴露衣服的老板娘,年轻风骚,甚至,还总是试图挑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