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他和刑渊的关系就会变淡了,这是他自己待人的方式,聊得多就会聊上头,但是一旦不聊了,关系一下子就会变淡。
任由刑渊牵着他的手往前走,孟方荀不服气地鼓着嘴,他觉得刑渊太了解他了,毕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但是这种被看穿的感觉,又让他感到不爽,他把头一抬,撇着嘴说:“我讨厌你。”
“讨厌我?又讨厌我?”刑渊掰开手指,继续说,“你上次讨厌我的期限都还没过呢,记得解除一下,下一次就可以说喜欢我了。”
“你是从哪里学来的甜言蜜语?不正经!”
孟方荀快步往前走,他穿着姜黄色的上衣,还有米白色的裤子,在阳光中显得亮堂,看起来内敛又纯粹。
“哪来那么多地方可以学?”刑渊揽住了孟方荀的肩膀,他笑着说,“那些刻板统一的情话只是一种形式,而我对你是发自内心的赞叹,不需要刻意去学那些土味情话,在我看见你的时候,我自然知道我会说什么。”
之后,刑渊又哄着把孟方荀多亲了几口,然后去了孟方荀喜欢的那家烧烤店,刑渊自然地接过了烤食物的活,然后一边烤着肉,一边看着孟方荀吃东西。
“水还要吗?”刑渊把火调小,在看见孟方荀点头后,他走出去拿了一扎温的大麦茶,孟方荀不喜欢喝饮料,这家店有大麦茶,是他喜欢这家店的原因之一。
肉吃多了就有点腻,孟方荀有时会把肉卷在生菜里一起吃,有时直接啃大蒜,一口肉一口大蒜,吃得很得劲。
吃饱饭,孟方荀的心情都好了不少,他玩起了虚拟屏幕上的游戏,双脚不自觉地上下晃着,他要先歇一会儿,才能继续走路。
“走吗?”刑渊见孟方荀休息得差不多了,他也早把筷子放到了一边,他又说,“想好去哪里玩了吗?万象城还是机械镇?”
“走走,随便走走。”
刑渊把手一收,连带着屋外的飞船也消失不见了,他们走到屋外,然后穿过一个个光亮的碎片,地上流露的余波,是黑影的倩影,这里无论什么时候都是亮的,白天是光的喧闹,晚上是灯的无眠。
刑渊知道有一条路,孟方荀会喜欢,就把他给带过去了,等瞧见了路边的野草,孟方荀的目光不自觉地被吸引。
一抬头,天边的红日是淡淡的西柚色,就连那一线的天都成了淡柚色,道路很宽,两边是被收割的稻田,前方有着寥寥几棵云杉,它们都被笼在了薄薄的雾气中,迎面吹来的风伴着阵阵清凉。
孟方荀停住了脚步,他想用眼睛来记录这美好的一刻,突然,他听见了一些声响,仔细一听是猫叫声。
孟方荀看见了田地上的狸花猫,它看着有三个月大,脖子上还挂着一根绳子,他蹲着身子,用放柔的声音说:“咪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