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蓉理直气壮:“要不然呢?”

“闺蜜死了,就死了,可不能影响到我的大胖闺女!”

“再说了,她自恃家世高贵,可从没把我放在眼里。”

“如果不是村里同龄人少,说话的人不多,她为了平时有个人聊天解闷,才不会和我做朋友。”

方蓉怀抱自己的大胖闺女,内心满足到了极点,曾几何时,她事事不如人,而现如今,曾经自视高贵的某些人,却早已被她遗忘,如今却倒霉成这样,上个厕所都能没命,真是太那个了!

魏妤:“是呀是呀,怎么能为了别人,而影响到我?”

魏妤才满周岁,正是学说话的时候,当然,她是高智商儿童,别人呀呀学语,她却已经会用语言,来捍卫自己!

方蓉听着她黄鹂般清脆悦耳的童音,不由内心更欢喜了,逐将爱女搂在怀里,不住地心肝肉地直叫唤。

对于方蓉这个村妇来说,还有什么,比自己的儿子女儿更重要的呢?

她也彻底绝了回村里的心思。

都说衣锦还乡。

你都发达了,不回村里炫耀炫耀,岂非锦衣夜行?

古人有云: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方蓉是很有几分,自己现在富贵了,很应该回家乡,炫耀一番,打脸那些看不起自己的人的心思的!

可现在转念一想,农村的旱厕,还有自己家娇惯的小娃娃,她怎么可以让自家的娇儿,亲身去往农村,体验一下农村旱厕?

再者,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这一典故,是形容西楚霸王项羽的。

而西楚霸王项羽,因为富贵要还乡,而定都彭城,而后因为彭城的地理位置,不如关中,而错失了整个天下。从人生赢家,蜕变为人生输家。

这一典故,方蓉也是知道的。

有人会说了,方蓉不是一村姑吗?她那么村,怎么知道这些个历史典故?

人是会进化的。

人无法静止不动,就如荷叶上的小露珠,静止着保持着晶莹剔透纯洁无瑕的状态,然后在一种阴凉的环境里,享受自己短暂的生命。

在方蓉坐月子期间,准确来说,是怀上魏妤之后,方蓉就开始提升自己的个人素质。

看书,不喜欢看书,一看书就打瞌睡?

那就让她身边贴身伺候的丫鬟,或者嬷嬷,把书里的东西,讲成故事,说给她听。

如此,日积月累,慢慢地,方蓉就学会了很多道理,知道了很多东西,了解了很多的历史典故。

方蓉喜欢弹琴。

有人说,村姑也会弹琴?有谁教她呢?

方蓉表示:“嫁人以后,后宅生活很寂寞,我必须要打发时间,吃吃喝喝,又有什么乐趣呢?”

好吧,方蓉为了打发时间,不得不学习一项技能。

然后魏昊天就给她找老师。

那个老师后来被指派为她身边的掌管典仪的女官,官品从四品,每个月俸禄多少,方蓉不知道,因为她一孕傻三年,其实也没多少心思,去管理家事。

每天养胎,偶尔听人讲故事,再让身边的女官,弹琴给自己听。

好吧,方蓉喜欢弹琴,指的是,她喜欢别人弹琴给她听。

一个高雅的环境,会培养出来一个人,高雅的品味。

方蓉因为自己有点村,所以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变得高雅起来。

然后为了孩子能变得高雅起来,而在整个孕期,都努力听别人弹琴给自己听。

这在方蓉来说,是逻辑成立的。

魏妤乖乖呆在妈妈怀里。

对于亲妈这个家暴狂魔,正常宝宝,都会油然升起一股子敬畏之心。

她悄悄把脚伸到爸爸怀里。

这是父女俩个的暗号。

这说明魏妤宝宝需要吃夜宵了。

宝宝正在长身体的时候。

尤其这段时间,她正在学习走路,很耗费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