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史前生物似的是个处。 他没结婚且花心得很,千来年交往的女伴床伴不下叁位数,算上一夜露水情缘的四位数都不够排,能让他记住的只能是某一方面出类拔萃。 好死不死他去年听说蓝斯养了个小孩当老婆,突发奇想也去泡了个刚成年的女孩儿。 叁个月他就架不住分了,小孩太能作了,整天闹来闹去,还粘人。 既不是老婆,又不是挚爱,不识进退的打扰他办公事,简直就是他们这种人的大忌。 提了分手小女孩儿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到现在都还想法子缠他。 造孽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