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是香草味啊。
难怪那么甜,我皱着眉吞了下去,再也挖不下去第三勺。
香草味不是我喜欢的口味,我喜欢带点苦苦的巧克力咖啡味,这种甜腻的味道,不大适合我的味觉。
她没有回答我,只静静的呆着。
大概是见我没怎么动,她回过头来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我手中的冰激凌。
一丝了悟滑过她的脸庞。
她笑着说:“不是口渴么,吃吧,吃完我再去买。”
她以折磨我为乐。
我以被她折磨为喜。
这是一种病态的相处模式。
偏偏我却一再沉溺,直至泥足深陷仍旧不愿意离开。
我咂咂嘴唇,那甜腻的感觉淤积在心,实在提不起食欲再吃下去。
但见她难得目光灼灼地看我一次,于是……
我皱着眉,一勺一勺把冰激凌吃了个精光。
“你喜欢这种味道?”我顺了顺心,问道。
“我不喜欢甜食。”她盯着我回答。
“那你”我晃着手中的空杯,疑惑地问。
她笑了笑,没有回答。
难怪见她刚才吃得心不在焉,原来她根本就不好这一口。
既然这样,为毛还要买来虐待自己,我不懂。
不过,很久以后我才懂。
原来,那是她米缅怀过去的一种方式。
吃着那个人喜欢的东西,就当那个人从未离去过。
喝着那个人喜欢的东西,就当那个人还在自己身边。
保留着那个人送的东西,就当自己还一如既往的被那个人爱恋着。
我说:“方可言,你真是个蠢女人。”
她说:“是啊,我愿意蠢一辈子。”
她的声音轻轻柔柔的,令我有种错听的幻觉。
我转过头看她,
她微抿的唇边漾出一抹微笑,轻轻的,淡淡的,像掺了蜜糖的开水,看似平淡却又十分甘甜。
我TM彻底无语了。
我承认我嫉妒了。
什么时候,也会有个女人能为我这样啊!
操!
人比人,气死人!
长久以来的放荡生活,终于引起了我那麻木不仁的老爹的注意。
一通电话扫过来。
我扔下美丽的花花世界,悲戚地远赴欧洲。
到了巴黎我才知道,那只不过是个中转站。
老爹交给我一项任务,要我去找一个小屁孩。
为毛?
因为,那个小屁孩是他某个铁哥们儿的遗孀,一个遗失在外的孩子。
好吧,只要有好吃好喝好玩的,我怕个啥。
于是,我收拾行囊赶赴澳洲。
我没想到,这趟澳洲之行会对我造成什么影响。
也没想到会在那里遇到那个令方可言眷恋不已的男人明轩
白家与我家是世交,还粘带了点亲戚关系。
老爹临走时特地交代我,要上白家来拜访拜访。
于是,我来澳洲第一件事就是来拜访白晓岚。
白晓岚也是个不安分的主,一次意外中父母双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