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那群人探究的目光,白近秋顿了顿,柔柔地道:“没事,一点小伤,秦牧不是故意的。”
众人一脸震惊。
秦牧那傻子不知道修了几辈子的福分,娶这么漂亮的老婆,不怜香惜玉还家暴?
虽然秦牧的身体很好肏,但白近秋向来睚眦必报,秀眉微蹙,叹了口气:“王麻子半夜翻墙进来,对我动手动脚,被我老公看到了,误会我不守夫道,一把将我推开,我没站稳撞到了门上。” ~散饿灵散散午久似灵饿
“我不怪他,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已经是他的人了,除非他不要我,不然我要跟他过一辈子,瞧我跟你们说这些干嘛,你们忙,我先回去了。”
说完,白近秋继续蹙眉,一脸惆怅地离开了。
众人面面相觑,一时气秦牧那傻子身在福中不知福,又对那个胆大包天的王麻子恨得牙痒痒。
可怜王麻子前脚才从鬼门关回来,后脚就被一群人揍成了猪头,硬生生从骡子脸变成了猪腰子脸。
这一厢,秦牧没处可去,就去了二婶家,顺便看望一下被打的下不了床的二叔。
作为书里为数不多的正常人,得知秦牧不傻了,二婶喜极而泣,问秦牧今后有什么打算,秦牧迟疑了片刻,说想出去打工。二婶问他白近秋怎么办,秦牧说把他带上,二婶欲言又止,问:“村长能同意吗?”
村子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买来的媳妇一辈子都不能离开这里。
秦牧沉默。
要想阻止白近秋黑化,把人从这个狼窝救出去应该就行了,只是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村子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想神不知鬼不觉把人弄出去难如登天。
白近秋是个富家少爷,有多富书里没写,秦牧有想过出去给白近秋的家人通风报信,但是他一离开,就没人保护白近秋了。
暂时想不出办法,就意味着他还要跟白近秋住一起,隐秘的花穴隐隐作痛,总有种挥之不去的异物感,就好像那根又粗又长的玩意儿还塞在里面,秦牧身体僵了僵,郁闷地叹了口气。
更让他郁闷的是,回去的路上,不少人对他指指点点,小声议论着什么。
秦牧一脸莫名,隐约听到什么打老婆、身在福中不知福等字眼,当即停下脚步,沉着脸问他们在说什么。
这个村子的人普遍不怎么高,一个个面黄肌瘦的,秦牧一米八六的身高,一身肌肉,宛如一个异味,往那儿一站压迫感十足。
那几个村名见状,惊讶于秦牧突然不傻了,又觉得自己是有理的那一方,理直气壮地把白近秋说的那番话跟秦牧说了,还说他要是不好好对白近秋,有的是人想娶他。
秦牧:“……”
什么是恶人先告状,这就是!
气冲冲地回家,正想揪住白近秋的领子质问一番,迎接他的是一桌热气腾腾的饭菜。白近秋围着一条脏的看不出本来颜色的围裙,站在一旁冲秦牧微微一笑,柔声细语地道:“回来了。”
像个等待丈夫回家的妻子。
秦牧一怔。
白近秋道:“吃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