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了,他都认识我了,偶尔高兴的时候,他会教我一点基本功,比如蹲马步。他是一个严厉的人,告诉我如果想学什么东西就要认真,不然就不要学。我感兴趣的事就会很认真的做,不喜欢做的事就应付,这个我没敢对他说,怕他不教我东西。
我的两双黑布鞋本来很听话的,它们轮流为我服务。可是有一天,它们开始捣乱了。那天羽姝和宁林森要值日先走了,剩下我一个人在家多睡了一会儿懒觉,等妈妈发现的时候,我就要迟到了。一出家门我就开始拼命的跑,奇怪了今天我的腿怎么不太对劲呢,跑起来总是深一脚浅一脚的,我觉得自已象是一个大头怪一样,一路上跌跌撞撞的跑到了学校。进教室的时候,我又觉得我变成了瘸子,两条腿不一样长。老师已经进教室了,我没时间理会自已的腿,赶紧溜到座位坐好。
一直到上课间操,我的瘸腿之谜才解开,因为我穿了两只不一样的鞋子,我站在操场上,象是一个怪物让大家参观,那天大家一边做操一面看我的鞋子,仅仅用了二十分钟,我就成了名人。我无奈的站在那里,不能躲起来,也不能跑开,后来就连总是一言不发的老学究都看着我笑了。
好不容易熬到放学回家,我一个人背着书包撒腿往家里跑,妈妈已经下班了,我偷偷的溜回房间,脱下了那两只捣蛋的鞋子,羽姝和宁林森不会把我丢脸的事告诉妈妈的。罗浩阳读六年级,和我隔了两级,他又是男生,我猜他不会知道这种八婆事件的。没想到人算不如天算,他真的知道了,我刚把鞋子脱下来,他就跟着宁羽姝和宁林森回来了,“猴子,你连鞋子都不会穿还去上学?”我吓得冲他摆手,妈妈本来就不喜欢我穿黑色的布鞋,如果她知道了这件事,就会趁机没收它们的。他摆出了一付你来求我我就不说的臭脸,小人小人小人,我在心里骂了一千遍,盼着他快点小学毕业滚到中学去。
“罗浩阳,你想让我做什么?”我赶紧开始和他谈判。
“现在还没想好,先记着吧。”这个大混蛋露出了勒索成功的表情,我本来不喜欢宁林森那种正派的好人,可是每次被罗浩阳欺负了,我就会多喜欢宁林森一点儿。
“笨蛋,每天晚上睡觉前把要穿的衣服和鞋子准备好,你不会吗?”他装腔作势,他的声音变得很难听,哑哑的,怪物一个。
你又不是我妈妈,凭什么教训我。“不知道。”我谦逊的说,翻译过来就是不知道你是一个大混蛋。
他现在十三岁了,越来越爱教训人了,变成了一个讨厌的家伙。 我越来越讨厌他,他踢球的时候也不带着我了,说我会碍事。
现在他再来我们家的时候,只有宁林森欢迎他了,我经常当他是空气,对他不理不睬。可是他总是当我是癞皮狗,每次都要踢上几脚才过瘾,他经常把我气得哇哇大叫。我很后悔以前为什么要做他的跟屁虫呢,如果象羽姝那样从一开始不答理他就好了,他从来不找羽姝的别扭。
我和羽姝说起男生们拿毛毛虫吓唬人的事,正好被罗浩阳听见了,他做出一付我很高明的样子,撇着嘴说:“你只要装着不害怕,他们就不会吓唬你了。”谁不知道啊,可是毛毛虫会蜇人的,以前被大马蜂蜇过的记忆,让我看见所有会蜇人的东西都会竖起汗毛。
“我们学校的毛毛虫不蜇人。”他做出权威的结论。
我翻了翻白眼,当做耳旁风。“明天我给你做一个试验,你就知道了。”我打了一个冷战,想起了我被马蜂蜇过以后的大胖脸,“还是不要了。”我赶紧说。
如果我说不要就好用的话,那太阳一定会从西边出来的。
第二天午休的时候,罗浩阳到教室里来找我,我一看见他,吓得直往后缩,真后悔没有跟着师傅练缩骨功,他旁若无人的进来抓人,天不怕地不怕的我被他当做了小鸡一样拎出了教室,丢脸啊丢脸啊,交友不慎啊交友不慎啊。我说的是我爸爸宁军,如果他不和罗叔叔是好朋友,我就不会认识罗浩阳了,也用不着被他欺负了。
“干嘛啊?”我明知故问,现在能用上的只有缓兵之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