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2 / 2)

据陈梁所说,兵部尚书近日常去一家客栈久坐,会见不同的客人,在庆功宴前一天,兵部尚书在客栈里与人以物易物——一袋毒药粉换了他儿子赌债还清的凭证。

而后发生的事便无人不知了。

但陈梁在奏折中将与兵部尚书交好的几位官员托盘而出,声称他们私下常常聚会议论政事,背后似有主谋操纵,意图扰乱官场,以谋私利。

人证是兵部尚书的亲信,兵部侍郎。他的官位是兵部尚书收了三千两后举荐的,素日里也常常以兵部尚书的话马首是瞻,两人一起干过不少贪污之事。

不知蔺丞相用了何计,让兵部侍郎心甘情愿把罪责尽数揽了过去,甚至把殿阁大学士、司勋员外郎曹德等人皆拉了出来,口口声声指责他们与兵部尚书素来交好,成日里总是背着人商议不可告人的秘事,想来早有不轨之心。

奏折上还有他们多次私收贿赂,买卖官衔的罪证,还有屡次私会时酒楼给出的收据。

素来私下聚会都是蔺丞相组的局,所以收据都是真实的,私收贿赂也是蔺丞相默许的。但此刻,蔺丞相却在控诉的奏折中完全隐身,没有提及任何一句。

就在李瑾玉要让刑部去拿下陈梁提及的人时,有太监冲进宫内向李瑾玉汇报一个消息:早在一炷香前,殿阁大学士在家中自尽,白绫悬于房梁上,凳上放着一张招供书,书里把自己勾结兵部尚书的事写得明明白白,还盖了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