卯、庚辰的四评,这段话里就没他了,看来,不是后来转抄转录的人删去了这一句,而很可能是脂砚斋删去的。脂砚斋这个人虽然和曹雪芹很亲近,但有时想法不一样,第十三回脂砚斋就建议曹雪芹大删大改,曹雪芹听从了她的建议,那么吴玉峰这一句,曹雪芹也可能忍痛割爱。我说过,作家删改书稿,如果是出于艺术上的考虑,那么删掉改掉的就没什么可惜,但是,如果是出于非艺术考虑,就很可惜。吴玉峰这一句被删,估计就是出于非艺术考虑,怕惹祸,才删掉的。现在那惹祸的可能已经化为了零,周汇本将其保留,很有必要。何况甲戌本一直保留至今,白纸黑字,应当照录,以反映出曹雪芹的原笔原意。

周汇本的特色,在第一回里,就已经凸显了出来。在通行本里,石头上的那首偈语诗是:

无才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

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

而周汇本则是:

无材可与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

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寄去作神传?

它的每一个字都有古本上的依据,确实体现出了其先比较每一句的相异处,然后择其最接近曹雪芹原笔原意的字、词、句的苦心。我们阅读欣赏《红楼梦》,多了这么一个本子,真是件幸事啊!

曹雪芹的《红楼梦》有回前诗

《红楼梦》究竟有没有回前诗?翻翻古本《红楼梦》,分明是有回前诗的呀!第二回一开头就有:

一局输嬴料不真,香消茶尽尚逡巡。

欲知目下兴衰兆,须问傍观冷眼人。

周汝昌先生认为早期手抄本第一句中的“嬴”没有写成“赢”、第四句“傍”没有写成“旁”,恰恰是曹雪芹原稿的面貌,没有必要非把这类的写法强行“规范”。有人可能会这样想:这诗也许是脂砚斋作为批语写的吧?但甲戌本诗旁的脂砚斋批语写得明明白白:“只此一诗便妙极!此等才情,自是雪芹平生所长。余自谓评书,非关评诗也。”这首诗的著作权属于曹雪芹,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呢?它被写在一回的最前面,不是回前诗是什么?

这首回前诗不仅甲戌本有,己卯本、庚辰本、杨藏本、戚序本、舒序本、俄藏本、蒙古王府本全有,怎么能忽视呢?现在你看到的红学所校注的通行本,却偏不承认,不给印在正文里,只在“校记”里当作应该删除的文字交代了一下。红学所的校注是用庚辰本作底本,庚辰本明明有这首回前诗呀?为什么自己所推崇的本子里有,也不予承认呢?这是很奇怪的做法。庚辰本固然是一个珍贵的古本,但绝不能对它迷信。

第二回最重要的内容,就是作者安排冷子兴对荣国府和宁国府的人口组成作了口头介绍,给读者先铺垫出一个大的印象,到第三回以后那些人物陆续登场,再细致刻画出他们的生动形象。那么,冷子兴介绍到迎春的时候,庚辰本是怎么写的呢?它是这样写的:“二小姐乃政老爹前妻所出,名迎春。”看了后面所有关于迎春的情节,你不觉得这个交代存在很大的问题吗?贾政如果有前妻,那么王夫人就是续弦的了。迎春如果是贾政的亲生女儿,那么她跟贾赦和邢夫人就没什么大关系了,邢夫人也犯不上那么跟她说话了;她误嫁中山狼,责任就应该全在贾政、王夫人身上了,出嫁前更没有道理由贾赦、邢夫人那边接过去再过门了。庚辰本肯定是错了。但是,其他古本上的写法,区别也很大。甲戌本写的是:二小姐乃赦老爹前妻所出。俄藏本写的是: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妻所生。己卯本写的是: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女政老爷养为己女。戚序本写的是: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妾所出。周汇本选取了甲戌本的写法,认为最接近曹雪芹的原笔原意。我也这样认为。简单来说,迎春首先肯定和探春不一样,从文本中看不出她有庶出的自卑心理,以及因为庶出而受歧视的迹象。戚序本的说法肯定不对。她也不可能是贾政的养女,文本中明确告诉我们,迎春是贾赦那边的人,只是并非邢夫人所生。那就只能有一种解释:迎春乃贾赦前妻所生。

回前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