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1 / 1)

我听见了自己心脏碎裂的声音。

“到了……这种地步……你还是不认我?”他绝望的问,然后转身:“好……一个……醉生梦死……好……一个……纪千里……到底……喝了……它的……是我……还是……你……”

手不听使唤的抓住了他的一片衣角,把人扯回来,抱在怀里:“我们谁也没喝……”

书生被押在后厨,一辈子给“狗皮倒灶”高鸡血搬酒杀鱼。

这一天,我去附近的酒坊进酒。

一个人跟他擦肩而过。

“包子。”很温和很清淡的声音,我却被惊吓的从马车上摔下来。

我正要跳上马车打马逃跑。

“包子,过来。”身后传来的依然是我很熟悉很熟悉的声音,每当我听到句话,总会乖乖的走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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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定神,好,这次我管住了自己的脚。

跳上马车打马继续往跑。

周围寒风凌厉,六月飞雪,我的马的四条腿好象被冻住了。

卷哥的天下有雪终究还是练成了。

身后传来很轻很轻的脚步声。

“我八岁开始闯荡江湖,十八岁遇到你,今年我已经三十三岁了,历经大小战役无数。”

“……”

“包子,这么多年你说卷哥我什么时候吃过亏,上过当?”

“……”

“也就你了,一坛‘醉生梦死’滋味可真叫人终生难忘啊。”

“……”

“包子,这么多年你说跟卷哥为敌的人现在都怎么样了?”

哆嗦一下。

“包子,以后就跟着我罢……”

65、后宫

傅宗书造反被诛加上新君继位前后也不过一个月。

我召集惜朝,卷哥,小妖,小崔,小九,云飞喝酒庆祝。

“这酒叫‘醉生梦死’。”我拍着酒坛子说。

大家都喝了,他们不知道“醉生梦死”酒的由来。

我在酒里下了神志迷糊的药,然后对他们进行了催眠。

曾经我以为大家还能做兄弟,是我太天真了,连兄弟也做不成呢。

一觉醒来的时候,他们都会忘了曾经有一个叫纪千里,郝连十一,戚少商的人曾经出现在他们的生命里。

十四,狄路,雷门七杰,十八天雷会帮着我清扫掉我曾经留下的痕迹。

很快所有的世人都会忘了雷门包子。

带着纪琅和柳随风我走了,中原是呆不下去了,还是去关外找小白罢。

走着走着,又犹豫了,最后走的时候小白的样子好象也很不对劲。

还是不要去了,我已经成了惊弓之鸟了,起码再等个十来年,等到小白娶了老婆我再去,我不想在这里混了这么久,连最后一个兄弟也留不住。

找了个小镇,我把自己易容成高鸡血的血亲,开了一家“棋亭酒肆”。

我不知道碎云渊附近是不是真的还有一个高鸡血,还有一家“棋亭酒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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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我对外自称高鸡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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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打灯,只有真正的“鸡犬不留”高鸡血才会。

而杜鹃醉鱼,也只有当年那个一表人才,气宇不凡的青衫书生在杜鹃花落的时候轻扣船弦才能得到。

我的酒肆里什么酒都有,只要你想买醉,到我这里就对了。

我的酒肆里主食只有馒头,花卷,米饭,没有包子。

两个孩子也跟着改了名。

一个叫高琅,一个叫高随风。

身份是我的两个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