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目前单身,25 岁吧,没过生日就不算 26,据我所知好像没有追求者。”
林可可:“那他叫什么名字?”
夜弦:“木卿歌。”
刘思思眼睛里都在闪烁着光芒,双手攥成一团摆在胸口一副花痴模样,“天呐,这名字,这容貌,这工作,真的太像言情里的温柔男主了!我的天哪!真的存在这种男人吗?他好帅,好像白马王子啊…………”
温柔确实温柔,夜弦也觉得他特别温柔。但是这份温柔不属于她,他会有更好的选择。
林可可:“25 岁也不是叔叔啊!这个年龄不是刚刚好有点成熟又不失少年气吗?”
夜弦:“我比你们小,他都大我 9 岁了,所以就一直叫叔叔,叫哥哥也无妨的。”
刘思思:“天呐,夜弦。那么帅的男人不是你男朋友吗?我的天,我真的好喜欢这种类型的!他刚看你的眼神真的超温柔,除了刚刚对我们笑了一下其他时候视线全在你身上!他是不是喜欢你啊?”
夜弦:“我有男朋友了,喜欢我也没办法啊,思思你别犯花痴了。”
林可可:“啊?他真的喜欢你啊?这么帅你都不要,我倒想看看你男朋友长这么样子了!能让拒绝这么好看的哥哥!”
夜弦尴尬地含糊:“下次,下次带你们看。”
夜弦收拾东西的时候看到了风爵留下来的戒指,她忘记还他了,现在又带到 A 市来,估计又很难还回去,夜弦看着包里的衬衫还是决定把这些整理了明天再说。
国庆假结束的前一天学校里的学生又多了起来,夜弦摸了摸阳台上已经晒干的衬衫将它取了下来,上面的纽扣掉了好几颗,还好她都收集了起来缝上,不然这些定制款的纽扣她可找不到替代的。
宿舍里没有熨烫机,萧诗帮她想了个办法,拿烧透的水壶垫一张软纸熨烫能处理好衬衫的褶皱。
林可可察觉到了这件衬衫的异样,这是男人的衬衫,身形高大,而且价值不菲。
林可可坐在椅子上一边修指甲一边问,“夜弦,你怎么带了件男人的衬衫回来?男朋友的?”
夜弦:“不是。”
刘思思:“难道是那位木医生的?”
夜弦笑着摇了摇头,三个女生相互对视着有些莫名其妙。
林可可:“不会是爸的吧?”
这些小女生好奇得很,不知为何对她身边的男人格外感兴趣。
夜弦:“另一个男性朋友的,扣子掉了我帮他缝上,弄好了就还给他。”
萧诗:“夜弦认识的人好多啊,这件衬衫的布料摸起来就很昂贵的样子,肯定也是有钱人吧?”
他确实有钱,风家家主,怎么会没钱呢?
夜弦:“还好啦,认识而已。”
她想隐瞒,却让这些小女生更加好奇。
林可可:“夜弦和我们的阶层不一样,她身边可都是有钱人,穿这种衬衫的普通朋友肯定也是富人啦!”
刘思思:“对啊,我们没你那么有钱,没怎么见识过随便问问,夜弦别介意哈。”
夜弦:“没事,没事。”
林可可羡慕夜弦的家境,她这种级别的富裕身边的富二代肯定扎堆的出现,随便认识的一个男人都可能是她这辈子碰不到的,她再怎么抱夜弦的大腿也只不过三四年的时间,不如趁着和她关系好的时候多认识她身边的有钱男人,只要有机会抓住一个,指不定以后扶摇直上当豪门阔太太呢!
林可可从柜子里掏出了一大袋零食分给了舍友,她特意拿出了夜弦最爱吃的椰蓉糕坐过去和她聊天。
林可可:“夜弦啊,你好像不是很希望我们见到你男朋友唉?”
夜弦:“没有吧,他很忙的,前几天刚去美国出差,我倒是也想让他见你们,但没那个机会。”
林可可:“哦,这样,我还以为你是怕我们给你丢脸呢。”
夜弦听完脸都热了起来,她没想过这些,到了林可可嘴里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