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在我人生的第几年。
总之是在我认识陈钺的第五年第十一月第二十二天,休息日,晴。
我决定继续为我的公主盖城堡,创造只属于他的玫瑰。
因为,我,或许有权利考虑自己和他的未来了。
四十一
周日中午,明明答应每晚来哄enigma睡觉的闻辛穿着新拆封的内衣,陈钺的衬衫和西裤,与他吻别,只身离开了枕潮庄园。
没穿制服没戴肩章的陈钺认为自己无权阻拦,无权过问闻辛的行程。
enigma独自站在天台上,目送闻辛的重机车消失在海岸公路尽头,心想,每晚的确不等于今晚。
当晚十一点多,陈钺处理完手头的家族事务,看了眼睡过两个人的大床,有些失眠。
于是,enigma把六只小狗摆成一圈,自己趴在落地窗前的真丝地毯上写日记,复习周六同床和周日早餐:
和他做爱。
他在,我不用吃勉强自己勃起的药,也不可能自厌自恶,想念他到呕吐不止的程度。
alpha和enigma都没有发情期。
但他本人好像就是我的发情期。
永远不会结束,永远无法抑制。
他没有赖床的习惯,很会叠被子。
我喜欢的点?1
除了干坏事,行事总带些军人作风。
他愿意穿我的衣服,合身极了,非常英俊。
幸亏我每天都有提前订购食材。
我们坐在同一张餐桌同一侧喝光了他煮的蔬菜粥,吃掉了他煎的黄花鱼。
注:世界上最好吃的早餐。
他会把鱼刺剔净,再把白嫩的肉全倒进我的盘子里。
他骂我是娇气包。我的确是。
他朝我露出酒窝的那一刻,我真想在餐桌前,当着香草和抹茶它们的面向他求婚。
我准备了十二枚婚戒。
从我十六岁开始,一年一枚,不知道这个混蛋会喜欢哪一年的。
我五十岁的?
我知道我其实没资格准备。
但我忍不住。
除了我,没人知道他的手指有多性感。
摸我头发的时候。打我的时候。持枪的时候。
握方向盘的时候。签字的时候。抓紧床单和锁链的时候。
想和他牵手。
好烦。果然,我还是应该从A国调回一批传家的白钻和蓝宝石重新改造成戒指。
他一边嘲笑小鹦鹉的名字,骂它们是笨蛋,一边嘲笑我嗜甜,是漂亮妹妹。
我快气晕了。
牡丹鹦鹉就是不会学话的。
真恨不得给这傻子两拳。我忍。
我当年差点被他塞进嘴里的冰淇淋噎死。
我记住了那些冰淇淋的口味,香草抹茶可可蜜桃草莓牛奶。
又心动了一次。
我只是希望能有其他生命和我一起记得这些。
他走了。骗子。那我继续等就是了。
等他回到我的权力范围内。
等他被我的脸,我的反差,我的表演迷惑,愿意一次又一次掉进我的陷阱。
等他恢复记忆,如果我还活着,还算年轻貌美,对他还有足够的吸引力,我再提出另外一千条无理要求。
我疯了。我说我有午睡的习惯。
他随口胡吣,说他要来。
白天。在国安局。我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