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得很,辛泰也有很多仇家。”沈锋下巴搁在乔曼头顶,“白天我不会拘着你,但晚上,没我陪着,你最好不要出门。”
上一次来的时候,沈锋亲眼看着一个十多岁的新兵蛋子,直接将一个女人拖进了树林,而他身边的同僚不仅不阻止,更是淫笑着一拥而上。虽然当时他出手将女人救出来了,但对这里的人来说,这样的是好似习以为常。
没点本事的女人莫说是平等,连基本的生活都不能自己做主。
“……”乔曼张了张嘴,想说自己不怕,但又思及如今的身份,没办法暴露自己身手不输常人的事实,只能闷声应是,“知道了。”
这人,如果一开始就这么好好跟她解释,不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吗?非得霸道地下命令,让气氛剑拔弩张。
“后面几天我要去办点事,这里风景不错,你自己可以去周边转转。”
身后窸窸窣窣了一阵,乔曼感觉到一个冰凉的物体贴着自己的后腰,“什么东西?”
“你猜?”
欲望纾解,身下的人又乖顺了回来,沈锋心情雨过天晴,有心思逗人了。
乔曼背着他翻了个白眼,伸手摸索到后腰上。
只一下,她便摸出了这东西的形状。
手枪!
那一刹,乔曼感觉冷汗都湿了后背。她甚至以为是自己暴露了,身后的男人打算杀人灭口。
如果是上辈子的她,此刻的第一反应可能就是夺过沈锋手里的枪,反过来挟制住男人。但是如今,莫说她根本下不了手,就算真正将枪抢过来了,沈锋也绝对有能力将她制服。
上辈子她从来都没看清过男人的实力,但如今,她已有自知之明。
乔曼压抑住狂跳的心脏,装作第一次摸枪的人那样的些微惊讶,“枪?”
她缩了缩腰,将身体贴得同男人更近了些,“干嘛呀?掏这玩意儿出来,怪吓人的。”
小骗子,能吓到你?
沈锋将小巧的枪塞进了乔曼手里,握着她的手抬起来举在两人面前,“知道是什么枪么?”
格洛克,G39。乔曼在心里回答。
“格洛克,G39。”沈锋在她耳边说,“轻巧,适合防身。”
格洛克是美国的警用枪支之一,性能很好,而且160mm的长度,500多克的净重,无论是放在身上还是握在手里,都不会引人注目。
原来……
男人拿出枪,并非是要向着她,反而是为了她。
“我不在的时候,要随身带在身上。”
乔曼垂下眼,松了口气的同时,眼里闪过一丝复杂和动容。
“会用吗?”沈锋带着她的手,轻轻往后一扣,便上了膛。
当然会。
乔曼摇摇头,转了个身,面对面望着男人,“你教我。”
“好。”沈锋勾了勾嘴角,“今晚,爷保准……教会你玩枪……”
上半夜加上下半夜,乔曼统共玩了一整夜的‘枪’,第二天直接睡到了中午。
午饭她被佣人邀请到了寨子中央那栋大房子里,一个相貌秀气的缅甸女人接待了她。女子很少见的会说中文,自我介绍说是辛泰将军儿子的保姆阿莱。
终于遇到了能够沟通交流的人,乔曼本打算同她聊一聊,多了解些信息,但随之从楼上下来的一个小男孩打断了他们的对话。
“你就是吴沈锋的‘哈帕’?”
小男孩穿着一身名牌,一脸倨傲地望着乔曼,将她从头到尾打量了一遍。
沈锋早上临走前有跟乔曼提起过阿仑,所以她一下便猜出了小孩是谁。这样的熊孩子乔曼以前也遇见过,她应付起来游刃有余。
“你好呀,阿仑。”知道小孩正在学中文,乔曼故意问了一个那天听到素吉说就记在心里的问题。
“‘哈帕’用中文说是什么意思?你知道吗?”
“小瞧我,”阿仑走到餐桌前坐下,佣人已摆好了餐食,他边吃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