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春微微皱了皱眉,开口询问。
作为本案的主要判决人员,对于该案件,已经进行了大致的了解。
怎么说呢...
在判定张同伟有罪的这个前提下,这个刑期可以说很合理了。
他并不认为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
面对审判长的询问,陈乐继续开口:
“审判长,我方认为,在本案当中,张同伟违背了肖丽丽的主观意愿,触犯了法律,对于肖丽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后果。”
“目前,肖丽丽因为遭受到了张同伟的强行强迫,在自己的亲友面前,遭受到了精神上的严重损失。”
“所以对于张同伟应当严重判决。”
“另外...”
“基于张同伟对于肖丽丽的伤害,我方认为,被告方应当赔付我方受害人,精神损失费用,人格被侮辱费用等,二十万元。”
“审判长,以上是我方的诉讼申请。”
陈乐陈述完,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
李永春微微皱了皱眉,没有说话。
苏白听到对方的陈述笑了笑,对面这名女律师,一看就是庭审经验不是很丰富。
该不会是做援助律师想涨经验吧?
遭收到了精神损失,索赔20万?还真敢要!
合着和不和解都想要拿钱是吧?
苏白:.….
李永春敲响法锤,让被告方开始陈述。
关于这个案件,苏白已经研究透了,抽出诉讼材料,开口陈述:
“审判长,我方做无罪辩护。”
“申请驳回检方的控告和控告方的补充控告。”
“我方认为我方并没有检方所控告的犯罪事实。”
“首先我想陈述一个条件那就是在这个案子的整场过程当中,我方是属于被动方。”
“这是前提。”
“另外.…检方和执法方出具的证据报告,只是单方面的口供,以及单方面的证据,没有得到事实的确认。”
“对于这场庭审来说,是否判定我方当事人违法犯罪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证据。”
“并且是实质性的证据。”
“先根据提供的证据来。”
“检方提供的证据是什么?”
“检方提供的证据指示,现在受害人的口供,而且还有一个录音。”
“这些证据能证明什么?”
“这些证据只能证明发生了关系,这一点是事实。”
“可是并不能够证明违背了意愿。”
“检方通过这么一个证据,判定了张同伟有违背肖丽丽意愿发生关系的事实。”
“但是具体的过程是什么样的?”
“具体的过程是,董珠询问张同伟,昨天晚上和肖丽丽发生关系的时候,是不是闹不愉快了。”
“是不是肖丽丽不太开心.…”
“这个证据是针对于肖丽丽的口供进行的一个补充证据。”
“但实际上并没有直接说明,当时的具体情况。”
“另外我还有一个问题。”
“在董珠询问我方当事人张同伟的时候,特意带了录音笔进行录音。”
“我想请问审判长以及合议庭成员,董珠当时的身份是什么?”
“当时张同伟和肖丽丽已经订过婚,董珠的身份是张同伟的准丈母娘。”
“丈母娘跑自己女婿家里,问这种事情,并且还携带着录音笔….”
“专门在这件事情上进行询问.…这根本不合乎常理。”
“再有.…”
“肖丽丽和张同伟在此前,根据我方当事人的口供,已经进行过多次关系,为什么偏偏要在这一次发生关系的时候,举报我方当事人强迫?”
“对于以上两个问题,我方表示不是太理解,审判长,我想请检方或者是控告方能够完整的回答我这两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