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是全安保险具有诱导性的询问。

以第一点为出发点,再结合第二点和第三点,这两个相对性的主观意愿的话,那么一审的法院根本不会判定贺东升骗保。

说白了,这个一审案件能够这么判定责任全在全安保险的法务身上。

实际上。

李双军说的没错,他们的确干涉不了司法流程以及没有干涉司法流程。

这些说的的确是实话。

可是李双军并没有将最关键的一点说出来,那就是立案和检方进行的证据调查。

是根据全安保险方面提供的证据去进行查实。

李双军分明是在模糊概念,他的确是没有干涉司法,但是他相当于提供了诱导性的假证据。

是这个证据本身就有问题,导致了出现一审判决,判处贺东升有罪的情况。

诱导证实主观意愿,并且进行立案,移交检方,作为第三方出庭,进一步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