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取走,所以判定我方当事人的主观意图为从银行强取金钱,判处我方视为当事人为同伙,或趁机打劫银行,犯同罪。”

“判决第二点,南都初级法院以我方当事人,也就是王力与犯罪嫌疑人进行交流,作为进一步确认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