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被告委托律师有没有想过,杨帆承担情绪责任,这一点依照的是哪一条法律规定?”
“什么叫做责任?”
“在庭审上所陈述的责任一般都是法律责任的问题。”
“被告人委托律师是认为受害人需要承担相应部分的关于本案责任吗?”
“受害人杨帆被四名青年闯入家中控制,看到自己的新婚妻子被调戏。”
“难道说不应该有情绪,不应该有生气的想法,不应该反抗?”
“我不知道这一套理论是从哪里来的。”
“但是我很清楚被告委托律师所陈述的这些观点。
都是想要让这场案件的刑事责任降低,从而达到为王文远减罪的目的!”
“可是被告委托律师有没有想过,王文远在这场案件中做过什么行为?”
“入室抢劫,强迫他人发生关系,并且是团伙作案性质,故意杀人!”
“他是整个案件中的主犯!”
“难道只是因为有了自首的情节就能减免其所应当受到的刑罚吗?!”
“或者说把相关的责任问题推给受害人杨帆,达到减刑的目的?”
“可是杨帆应当承担任何责任吗?”
“我认为不应当,在法律的定义上也不应当!”
“所以基于以上。”
“我想请被告人委托律师,不要将责任抛给受害人!”
“在这里,我想再次提醒一句,两名受害人在生前都遭受到了残忍的折磨!”
“被告人的年龄虽然都不大,但是已经达到了负有刑事责任的问题!”
“无知者无畏,他们对于法律知识的不懂,并不是其他人的责任,而是他们自己的责任!”
“理应由他们各自承担!”
.….
苏白的声音不大,但是传遍了整个庭审场。
吴振想把一定的责任抛给杨帆,用以达到让王文远减刑的目的。
可是王文远是什么情况?
王文远是主犯!
这么一个重大的刑事案件,涉及到了两条命案!
并伴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想凭一个自首情节就要判缓刑?!
怎么可能!
吴振的其他说法,有一定道理,但也只是有一定道理!
这场庭审的影响力那么大,他陈述的又没有法律依据。
审判长怎么可能采纳他的意见?
减刑这件事情想都不要想,必须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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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5章 质问被告人委托律师,委员会商讨结果
“艹!说得对!无知者无畏这句话对不对?对,但是不应该出现在这场庭审上!”
“意义的理解也不合适!”
“作为成年人,理应知道自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刚成年怎么了?刚成年难道不知道这种常识性问题?!”
“肯定知道!”
“只不过他们嚣张惯了,认为做什么都没有人能治得了他们!”
“他们敢闯入别人家里杀人抢劫,强迫,杀人不就是因为那个领头的有背景吗?”
“现在说无知者无畏,他是无知吗?他是仗着自己家里有背景欺负弱小!”
“觉得自己肆无忌惮,法律约束不了他!”
“这种人,建议重判!绝对不能减刑!”
“赞同楼上,说什么无知者无畏,都是想要减刑的借口而已,说白了,就是仗着自己家里有钱,觉得自己老子什么都能解决。”
“这种人的性格就是肆无忌惮,一般人找刺激,敢进入别人家里面,还当着男人的面调戏别人家的媳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