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委托律师说的对。”
“并且基本上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根据相关诉讼法的规定,的确是需要重证据,轻口供。”
“但是有一点需要弄清楚。”
“那就是在哪些案件中,需要重证据,轻口供。”
“这是有条件的!”
“具体的法律条例在庭审上会有不同的表现,像这个案子并不是真的重口供,而是口供结合着客观的事实条件来看。”
“如果能够证明口供是真实有效的,那么也可以重口供。”
“说白了,一切需要依照相关的场景,合议庭再依照着这些场景去运用法律。”
“刚才审判长已经解释的很清楚了。”
“我在这里就不过多阐述了,反正这个判定在我看来没有什么太大问题(圈内人信息真实可靠)。”
在看到相关的回应后,提问的网友,回复了一句明白了,接着又将注意力放在了庭审上。
庭审场上,王芳还是接受不了自己被判有罪的现实。
庭审暂时的混乱了一段时间后,李清远重重的敲响了法锤:
“请被告人你注意自己的法庭形象,你别忘了你当初是什么形象!”
“你有没有逼迫过徐兴旺,或者是其他案件涉及人员。你心里难道不清楚吗?”
“再次重审,被告人干扰庭审秩序,只能延长庭审的时间,并不能改变庭审的判决结果。”
“请被告人注意!”
面对审判长的严重警告,王芳这才停止了继续扰乱庭审。
整个过程持续了将近大约十分钟。
王芳虽然心有不甘,但是根据张亮目前的表现来看,的确是拿不出来什么其他有力的反驳证据。
她的反驳和扰乱庭审秩序都没有任何的效果。
无奈只能暂时接受这个判定。
等到法庭秩序恢复后,李清远深吸口气,准备进行下一步的法庭流程。
目前,已经判定了王芳的渎职事实。
接下来涉及到的就很简单了,只剩下了一个刑期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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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5章 情节不严重?已经属于恶劣了!还不严重?重判!
刑期问题是根据所涉及到的罪名,而进行判定的一个期限。
像王芳在这个案件当中,具体的刑期是看情节是否严重。
是否有自首情节。
是否态度端正,认罪认罚。
这些都是关于刑期判定的一个条件,当然也有其他的减刑条件。
不过具体的,都是由法院决定是否进行采纳。
当然现在已经判定了王芳的渎职犯罪事实成立。
因为个人渎职原因造成了他人超过20年的刑罚刑期,死缓。
已经涉及到了造成了情节严重的后果。
这已经成为了既定的事实。
现在对于刑期的判罚,主要看王芳那边对于罪名,对于减刑有没有提出不同的看法。
或者是愿不愿意认罪认罚,如实交代所有事实经过。
审判台席位上。
李清远目光扫过被告人和被告人委托律师席位:
“目前针对王芳的判定渎职,没有太大异议。”
“现在针对情节问题,王芳是否认罪认罚?”
“或者,对于认定情节严重,被告人及被告人委托律师有没有什么其他要进行阐述的?”
对于这个问题,张亮心里长呼口气。
现在已经判定了有罪的事实,那么就需要做减刑的答辩。
可是做减刑的答辩,王芳就需要认罪认罚。
因为不进行认罪认罚,只会依照着刑法中的拒不认罪进行判决,这种判决的刑期是相对来说比较高的,
按照王芳现有的态度,认罪认罚基本上是不太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