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1 / 2)

这件事经常被别人拿出来指摘。

漫画中,他们俩一开始选择支持艾利克斯的一部分原因便是想要靠自己打下一份功绩。

当然他们后期也证明了自己的实力,可在魔族面前这些虚名都化为了泡影,他们大哥比他们死的还早。

他用手帕擦嘴,垂下眼眸。

【反正这一次必然不同了,主角带着记忆重生,这些孩子活下去的概率也变大了。】

“我吃完了。”他起身,下意识端起餐盘。

谢丽尔奇怪道:“你要把这个拿到哪里去?餐侍不是会来收拾的吗?”

“哦,我忘了。”他若无其事地放下。

他自觉将自己代入学生身份,食堂的收餐具习惯,这已经是第三次这么干了。

刚刚有人给他添酒也是,这些小细节让他再次感受到,这就是贵族社会。

他在这边生活了这些天,还是有些不适应。

乌瑞问他:“我们等会午休去练剑,你呢?”

“我去图书馆。”他言简意赅说完就走。

谢丽尔撇了撇嘴,“又是图书馆,莫不是要读成老书虫吧?”

乌瑞拍了拍谢丽尔的头。

英格尔投身学校图书馆的怀抱就如同回到了自己舒适的小窝。

没有担惊受怕的主角们的偶遇,没有人在耳边叽叽喳喳,也不用和别人交流,就连悄声八卦也很难听到。

他在古朴地图书馆晃荡,打算找一个窗边角落坐下,他这几周一直以来坐的地方却有了别人。

他瞥了一眼,准备找别的地方,却突然被一样东西吸引住了。

坐在窗沿上的是个棕色直发披肩的小姐,但她没穿校服,衣服样式近似校服但颜色不是黑底的上衣下裙,而是罕见的整体棕白两色拼搭,下方百褶裙的裙摆左右一高一低,长袖上衣胸口也是三角的拼扣式。

她脸朝着窗外,身材不算娇小,一条腿挂下来,手中压着书,垫在另一条盘起的腿上。

当然,英格尔不是注意到她这个人,而是她手中的笔。

她右手拿着一支钢笔,在轻轻的转。

他走进了,轻声问:“这位小姐,打扰了,请问你手中这支笔是哪里来的?”

那位不穿校服的小姐转过头来,英格尔愣住了。

【不会这么巧?又来?】

这位小姐有着一双晶莹的琥珀色桃花眼,和红艳如石榴的唇。皮肤细腻剔透似新剥的蛋白。

这个样子与漫画中所绘一般无二。

诺梨华·米地白未来的商业女王。

“你说这个?哦?你知道这个是笔?”

【现在撤回还来得及吗?】

英格尔退了一步,“啊没什么,不用在意打扰了,我先走了。”

诺梨华手快一把拽住他的手臂。

“等下!”

英格尔不好甩开女士的手,于是无奈道:“我真的没事情了。”

诺梨华露出一个商人专属的友好笑容,身边开满了金盏花。

“你是涅卡公爵家的二公子对吧?”

英格尔刻意撇开脸:“米地白家的小姐。”

“我知道你们家很有钱,我手里这个,叫钢笔,是某个人刚做出来的产品,对这个感兴趣吗?”

英格尔确实对钢笔感兴趣。

【钢笔正式诞生是在1809年,英国颁发了第一批关于贮水笔的专利证书。这个世界也差不多吗……】

他转过来接过诺梨华手中的钢笔,仔细看了看,按了按。

【不是最原始的贮水笔,没有活塞按钮,也没有旋转盖,说明里面没有细毛管,是蘸水笔,和羽毛笔差不多的用途。】

他在钢笔和诺梨华之间来回看了看。

诺梨华是受资产阶级新贵族米地白男爵资助的孤儿。

贵族很喜欢领养一些孤儿来彰显慈善,如果有人才就更好了,来辅佐自己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