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章(2 / 2)

不少参议员开始拿出翻法条。沙沙声不绝于耳。

这声音在伯爵耳中听来尤其尖锐,古列·捷斯玛特伯爵皱起了眉头,回了一句:“失礼了,请继续。”

他眼睛往后瞟了一下,有个人接到了他的示意,站到台前发言:“现行《议会程序法》第232条附属条例其1,存在描述模糊之处。”

的确,这个法条的情况下,只要议员授权,任何人都能够站到台前,当然估计制定这个条例的时候大家大概都没想到会出现现在这种情况,但本质来说,这个法条是无关痛痒的。

艾利克斯平静地道:“有关程序法修改,请会前提出补充法条解释的议案再行讨论。”

那人只得退后。

英格尔向参议院席位那边望去,这才几句话的功夫,这些参议员眼中的轻视都已经消失了。

尤其是捷斯玛特伯爵,他看着艾利克斯的眼神如临大敌。

艾利克斯的笑容素来是亲切的,可这也分场合,比如在这个场合让人看来,就多少有点毛骨悚然了。

“首先,众议院提交第一项,《关于〈公民权利法〉内容的落实情况以及补充提议的议案》。”

不少参议员的眉头都紧紧锁起来。

艾利克斯一边翻着资料,一边道:“议案材料应该已经发至每位手中了,《公民权利法》1830修订案第一章第一条除依照法定程序被剥夺政治权利或流放外国的人以外,凡年满16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性别、受教育程度、财富阶级,都享有平等的参政权利...于皇位继承和参议院来说,此政治权利体现在继承权上。1830年议会改革之后,此参政权利具体体现在选区选民选举众议院议员的投票权上。”

“19世纪初通过的《废奴宣告》第一条:即本宣告公布之日起,丘涅全境内彻底废除奴隶制度,禁止奴隶交易,取消贵、平、奴三籍制度。无论民族,曾经国籍,性别年龄,身体状况,只要种族为人,且长期定居在丘涅境内,皆为丘涅公民。”

“17世纪修订后的《皇位继承法》第4条和《贵族继承法》第5条里均规定了女性继承者次序排在男性继承者之后,而《议会选举法》第34条,规定女性需要一定条件要求才可参与选举,包括但不限于:已婚、一定的财富、贵族身份地位。”

“《公民权利法》属于基本法,现优先级高于《王位继承法》《贵族继承法》《议会选举法》,其中法条冲突,应以基本法为准。女性公民也从属于公民,部分法条限制了大部分女性公民的参政权利,有失公允,采纳了广大公民的建议,因此提出修正议案,具体修订方案已经备好,尽请阅览。”

艾利克斯清晰而沉缓的声音暂时结束之后,会场内又是一片寂静。

他所说的,怎么可能有人不知道?只是这么多年来,没人把这件事拿到明面上来讲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