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其幼年乡野玩伴为证,现在这位玩伴在城堡里当杂务女仆。
先从名字讲起,丹姝这个名字发音很好听,但很少见人用,因为它的意思是红眼睛的大魔蛛。
毒性很强,个头很大,下卵很卖力,且喜欢□□成功就吞了雄性的雌性魔蛛就被称为红丹姝。
从各方面来说,这个称呼都很符合这位女孩。
据传,上代拉洪公爵从战场回来病痛缠身,后不久,公爵夫人很快也去世了,双重悲痛之下,他走到郊外那条河,想把自己淹死,恰好遇见了在草地上与同伴奔跑嬉戏的少女丹姝,少女回眸一笑百媚生,惊鸿一瞥,公爵仿佛获得了新生。
听到这里,英格尔忍不住喊停:“你确定这不是他们编的?”
“所以才这么受欢迎啊,别打岔,这已经是我精挑细选下最不离谱的故事了。我可没有你那样好的记忆力,要是背串了怎么办?”
拉洪公爵见到丹姝的时候,那女孩才14岁,贵族女孩结婚年龄要大一点,农村的孩子更小的就结婚了的比比皆是。
所以当三十几快四十的老公爵提出要娶女孩的时候,女孩的父母欣喜若狂。
但很快就是冷水浇头。公爵的条件是让女孩与家人断绝一切干系。
在一大笔彩礼的安抚下,女孩父母勉为其难和女孩断绝了关系,没有人问过女孩的意思,她就这样被卖给了公爵。
丹姝的玩伴信誓旦旦地说丹姝小时候的梦想是开一家花店。结果她成了能买下几百个花店的公爵夫人,把所有人艳羡坏了。
过门是在两年后,在那之前她被公爵养在别居接受教育,公爵放下家里年幼的三个孩子,陪在这个只比他孩子大几岁的女孩身边。
英格尔下意识想到“十年起步”。
两年过去,16岁的丹姝夫人迈入了公爵府,正式成为了偌大府邸和领地的女主人。
在灰姑娘飞上枝头变凤凰的网络小说时代,或许这种题材会非常受欢迎,但,这是一个当时丘涅社交圈非常鄙夷的题材。
当时流行的浪漫小说是被继母欺负的贵族私生女与被冷落的王子或者大公相遇,并携手打败反派登上王座,然后发现真实身份其实是某国公主云云的故事,本质还是玛丽苏,但玛丽苏里面也分三六九等。
比如女主真实身份必然不会是低于贵族的,没人想看真女仆和王子谈恋爱,因为有闲工夫看小说的都是贵族女子。她们偏爱为小姐牺牲的忠烈女仆和爱慕公主的骑士,却会讨厌霸占“自己位置”的平民。
以及这些小说明面上都是打上“低俗”标签,私底下却泛滥成灾,受到不少贵族厚爱。
英格尔:“……你跑题了。”
艾利克斯哈哈笑了一声赶紧扯回来。
丹姝夫人刚入府就彻底成了一个笑话。
府中的仆人看不起她,公爵的亲戚臣属们鄙视挖苦她,公爵的孩子们憎恶她,社交圈的名流们不把她当回事。
这对于一个16岁的女孩来说不啻于活受刑。
尽管有着公爵的维护,人人都能踩上她一脚是当时全城的共识,这些鄙夷不屑直接摆到了明面上来,连带着公爵的名声也开始受到影响。
然而,公爵还是向皇帝讨来了婚书,在无人祝福的婚礼中,丹姝·蒙德成了拉洪·蒙德的合法配偶和财产第一顺位继承人。
拉洪公爵和她成婚不久就回到了病榻上,期间所有事务都交托给了丹姝夫人。
丹姝夫人一边照顾缠绵病榻的丈夫,一边对付想把她生吞活剥的亲戚下臣,一边还要打理乱七八糟府内事务,所有人都在等她出洋相。
可令所有人没想到的是,她井井有条地打理好了所有事情,偶尔还能见她穿着朴素的常服上街闲逛一会儿,买一篮子菜和水果回去料理。
街上的人以前没见过本人,一开始不知道,还以为这姑娘是哪家的漂亮媳妇,活泼明亮,可爱可亲,乡土话又那么地道。
等到后来,他们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