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方:裴连弈。

公诉方证人:钟子涵、贺筝月以及她的双胞胎女儿。

听审团:老钟、老钟媳妇儿、老贺、老贺媳妇儿。

被告方:孟屿宁、裴雪竹。

被告方辩护律师: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