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掩瑜,尤其是那些光是他的外表就能把女人和男人都迷的五魂三道,于是瑕疵就不会成为瑕疵,而是所谓风流人物的特点。
在方晚活了二十七岁的生涯里,无论是现实还是电视,她都没有见过会比温华更好看的人。
显露于外的条件都是一流的,就连不外露的性器官和性爱技巧也是一流的,方晚觉得自己可以享受这一切。
这很正常不是吗?
为什么非要在痛苦中不断反抗的像个贞洁烈妇来折磨自己?
女人得动用自己的头脑,为自己选一条更符合自己心意的路,毕竟条条大路通罗马。
能够让温华这种花花公子变态迷恋自己,方晚觉得很有成就感,虽然不知道这样的迷恋会持续多久,虽然也很恶心厌恶,但爱情的假象会让温华陷入常规的“爱情中人的智商会下降”的情景中,然后他就会变成爱情中的飞蛾,不顾一切地要扑火。
起码在短时间内她可以获得很多东西。
爱情啊爱情,那是一首美丽又充满谎言的十四行诗,又或是充满日本俳句的高雅古典和讽刺虚伪。
夜晚降临之际,秋风萧瑟天气凉。
温华在二楼找清闲,打算牵它一起出去散步,方晚就在客厅等。
当方晚抚摸挂在墙壁上的日历时,她百无聊赖的一个一个地数着日子,一页一页地翻过去,熟到那个混乱的雨夜时,她惊觉原来已经过去那么久了。
从春末到秋末,178天,近半年的时光,原来就已经这么过去了。
‘一百七十八天啊……’
她闭着眼睛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