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1 / 2)

by掌中宠 沈知南盛星晚 1408 字 2个月前

沈知南一个眼神,司机立刻将黑伞撑过盛星晚的头顶替她挡雪。

盛星晚长睫沾着白雪,她看男人时,一枚雪花从她眼间飘落,手里还捧着残存骨灰的小盒子。

沈知南俯身弯腰,伸手将盛星晚从雪地里拉起来。

盛星晚踉跄着站好,这男人并未着急起身,而是去帮她拍膝盖上的污雪骨灰,仔仔细细的带着满满温柔。

沈知南拍到一半,抬脸对上盛星晚的视线:“盛小姐身体娇贵,不适宜在这冰天雪地里久待。”

天地白雪,纷纷洒洒。

月色与雪色间,他是第三种绝色。

直到黑色裙摆上没有一点白色,沈知南拾起一旁黑帽,起身帮盛星晚盖好怀中的骨灰盒,垂着眉眼淡淡地一句,“认识我么?”

沈知南是无数女人的人间理想。

她经常会听身边的人提起这个名字,但她没有说话,只点了点头。

寒风过境,白雾腾地起。

那时的沈知南就在片片朦胧里抬起一张矜贵英俊的脸,眉骨硬朗,蓝痣撩人,湛黑的眸凝望着她:

“那跟我回家?”

作者有话要说:  接档文《九万情深》

1.

时盏在港城就是个笑话。

一个臭名昭著的连环杀人犯女儿,胆敢肖想港圈第一贵公子闻靳深,她说:“无论如何,我都要试试。”

时盏做尽所有,也抵不过他在人前眯着桃花眼嗤笑一句:

“我觉得劣迹斑斑的你应该给脑子喂点饭。”

她看着清疏寡漠的男人,字字笃定:“总有一天,我爱你这三个字会倒着写。”

那时候,闻靳深多么高高在上阿......

他连眼皮都没掀一下,一杯酒就那么泼到她脸上,“清醒点。”

2.

后人说闻公子一生风光,声名远扬,可最大的败笔――

是他娶了个杀人犯的女儿。

“盏盏,我今天生日,回家吃饭么?”

“不了。”

时盏陪所有男人吃饭,独独不陪自己的丈夫。

没人敢细想,

故事的开头,居然是她丢了半条命在追他。

甚至在情敌来宣战时,时盏也只是挽唇浅笑着回应:“不就是个男人么?你想要的话我双手奉上,你拿稳。”

*追妻火葬场

*闻靳深VS时盏

*掌控欲爆棚的贵公子VS转头老娘就不爱的倔强精

【他亲书万遍我爱你,用作道歉,也用作表白】

☆、第 2 章

两小时前,盛星晚就已跪在盛家的大门前,无形中觉得芒刺在背,却无觉察,如今看着面前男人,只觉细思极恐。

所以,他到底在暗处窥探了多久?

相比较她的面色微惊,沈知南很是从容,分明的手指徐徐拂去她黑肩上的雪痕,漫不经心地从鼻腔里发出一个音节,

“嗯?”

似问话,又似威诱。

这男人很绅士、很有礼貌,甚至不得不说他非常诱人,作为一个深度手控,当他两度伸手替她拂痕时,心面被激泛起的涟漪朝四散徒奔。

像是被沈知南看穿眼底情绪,他的唇角竟微微勾起,却也不催促她上车,只那么凝望着她。

盛星晚讨厌这种洞悉一切的目光,如当众被人剐去衣服,那点儿心头波动也在瞬间偃旗息鼓。

她紧紧抱着骨灰盒,别开目光不看他,只冷冷答:“我不会跟一个陌生男人回家。”

女人呐......

沈知南心中微慨,注视着女人细致颌骨上那道被手杖打出的血痕,眼尾蓄泪,欲落不落的受气样很容易激发起一个男人的保护欲,可这女人表现得很清傲,丝毫不屑他的援手,当然也不屑他。

“好,”沈知南从不会随意反驳别人,但他会诛心,且是字字诛心,“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