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纽约一直都在订阅《拉斯韦加斯日报》,搜集关于哈蒂的每一则消息。我知
道他又当选为市议员,并获得市长亲自颁发的最佳市民勋章,知道他捐巨款给福
利院,知道他建了一座儿童图书馆和修女教堂,连总统都接见过他,他们的合影
上了报纸的头条。这一切都让我感到无比恶心,就像让你吃一只外表光鲜,内里
生虫的。
有一次,他来了纽约,当时我真想杀了他,连手枪都准备好了。但上帝只会
给我一次机会,不会有第二次,它不允许我头脑发热,那时候条件还不成熟,最
终我还是决定放弃。哈蒂的强大太令人恐怖了,在海蒂死后的那三个月里,我曾
整天秘密监视他,并伺机报仇。但三个月下来,我知道根本就没机会靠近他。他
对任何人都不相信,特别是男人,那些强悍的男人只是他的外围保镖,他还有两
个贴身的女保镖,据说是从特警学院毕业的,我想她们肯定跟他有一腿。任何可
疑的东西都逃不过她们的眼睛,有一回我差点被她们发现,幸好旁边有个肮脏的
垃圾箱,才让我躲过一劫,我到现下都可以闻到那里面的酸臭味。此后的第二天,
哈代就对我下了格杀令。
我像老鼠一样躲了一段时间,我不知道,还能这样躲多久。
我曾经几乎放弃了希望,但每当这个时候,就看到海蒂满身血污地站在面前。
汉斯,你能行的,你一定要替我报仇啊﹗不然我死不瞑目﹗ 她的声音经
常在我耳边响起。雨夜,一个破烂的小酒吧里,两个街头小混混的谈话无意间改
变了我的命运。当时我坐在他的邻桌,醉眼朦胧,有心无心地听他们在吹牛。一
个令我恼怒的名字传入了耳膜。
哈蒂,詹姆士?哈代,那个娱乐业大姥﹗你知道他喜欢玩什么样女人?
一个混混说。
这些街头混混最喜欢谈论名人的隐私,仿佛这样就能跟他们挂上钩。
他们神色猥亵地谈着他的性事。
哈蒂喜欢金发碧眼大胸的性感,这一点没什么好奇怪的,这些大亨的趣
味大多这样。奇怪的是,他还有个癖好,就是对嘴角上方有颗小痣的金发着
迷。对这样的,只要他一碰上,总是想尽方法弄到她。
无聊﹗ 我在喉咙里嘟咙了一声。
你知道吗?哈代这家伙既好色又怕死,跟他上床的女人,在进到他房间前,
都要脱得光光的,让他的两个女保镖检查过才可以,然后他会让她穿上特制的衣
服。特制的衣服?是啊,你知道他为什么喜欢嘴角上方有颗小痣的金发
吗? 一个混混摇摇头。
因为他年轻时的偶像,是玛丽莲?梦露﹗所以他让那些女人穿上梦露在电
影里的戏服,打扮成梦露在电影里的角色。这老家伙,还真会享受﹗ 两个
小混混吃吃地笑了。
变态﹗ 我在心里骂道。
尽管这样,还是有女人自愿送上门。然道她们都是嘴角有痣的金发美
女?笨蛋,她们不能去整形吗?弄颗痣上去不是什么难事吧?头发吧,就更
简单了,染一染就行了。这样也行啊?怎么不行,那老家伙对这类女人,
是乐此不疲,照单全收的。他养了很多这样的女人,她们都在他的私人庄园里,
过着后宫般的生活。哇﹗我要是女人,也会去的。老兄,等下辈子吧﹗
在他们谈话间,一个可怕疯狂的想法渐渐在我的脑海里形成,虽然它是那么令
人难以接受,却是一个可行的好办法,也是我唯一能想出来的,既可以摆脱追杀,
又可以有机会报仇的方法。我很激动,那个方法就是︰我将不再是我,而是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