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身上暖洋洋。
没走一,叙言就开始发热,闻斯年怕他冷着也给他穿太多了。
他把外套脱了才觉得好一些,塞给闻斯年拿着,自己举着相机跑远几步。
拍拍天空,拍拍街头行人,拍拍河流沿岸,再回头拍拍闻斯年。
两人经过大教堂时,阳光直射在教堂顶端,像是在云层下舒展开的金色穹顶。
闻斯年接过相机,给叙言录了段视频,看着镜头里的人蹦蹦跳跳跑向不远处,拉下围巾,露出一整张笑盈盈的脸,对着镜头转了个圈后,又朝他跑过来。
闻斯年像是明白过来他喜欢拍摄的原因。
相机也和人的眼睛一样,能记录下某个时刻的美好。
但相机又远远比不上人眼,无法描摹出万分之一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