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少些亏损、多些收益,也算是种善举。

若说之前那二十两银子,只是让马贩子感激不已,那柳元洵这番话,便叫马贩子打心眼里敬重起柳元洵。

一个身居高位的人,不仅愿意平等地看待他这样的小人物,还能将他平日里做的那些微不足道的小事看在眼里、记在心上,这不仅让他受宠若惊,还有种上天有眼的感怀。

他运气确实不大好,辛辛苦苦运来八匹马,就指着这母马赚钱,可偏偏是它生了病。

但眼前这位贵人却像上苍的眼睛,不仅注意到了他,还以自己的仁爱之心,弥补了这世道对他的亏欠。

他满心感激,感慨万千,却又无以为报,除了一腔动容以外,他什么都拿不出来,只能看着柳元洵和他的仆人牵马而去,逐渐消失在他的视线尽头。

柳元洵倒是没在意这马贩子的目光。他今儿精神不错,恰逢来了东市,便起了玩赏之心。

因为有匹病马,柳元洵便让凌晴先带着马回了府,自己则和凌亭慢悠悠地逛了起来。

自从前些年天雍和蒙古两国联姻后,持续了几十年的边境战争终于止歇,属于蒙古国的货物也频繁出现在了天雍的市场上。

天雍的百姓喜好素雅高洁的风格,日常装饰多以玉石金银为主;而蒙古国则偏爱鲜艳灿烂的色调,衣物饰品也多以粗犷自然的风格为主。风格截然不同的货物出现在同一条街上,虽有些许违和,却也别有一番趣味。

逛着逛着,柳元洵的目光突然被一柄匕首吸引住了。那匕首裹在一张羊皮刀鞘里,刀鞘上镶嵌着的三颗天然红宝石极度吸睛。

那宝石纯净剔透,色泽艳丽夺目,恰逢一道阳光洒在上面,折射出的光芒璀璨耀眼,柳元洵一见便停住了脚步。

摊贩十分眼尖,一眼就看出他可能是个大客户,当下便将匕首从刀架上取了下来,满脸殷勤地递给柳元洵,说道:“这位爷,您莫不是在瞧这匕首?不是我自夸,您可真是好眼光。这可是蒙古王子的心爱之物,几经辗转才到了我手上。来,您拿在手上仔细瞧瞧!”

柳元洵不知道这匕首究竟是不是蒙古王子的心爱之物,但单从它的材质和工艺来看,倒让小贩的话多了几分可信度。

这匕首远看精巧别致,入手细看更是华丽。

刀柄由硬度极高的紫光檀雕刻而成,繁复精美的花纹上中镶嵌着三颗大小均匀的红宝石,即美观又能防止血液流入刀柄后打滑,刀身薄如蝉翼,刀尖上的一点寒芒更是极具威慑力。

柳元洵一看到这匕首,脑海中便浮现出顾莲沼的身影。

这匕首实在太像他了,美丽而又锋利,裹上羊皮刀鞘后,又多了几分浑然天成的野性。

一想到他如今已经成了自己名义上的妾室,可自己却还没送过他任何东西,柳元洵便觉得手里这柄匕首来得恰到好处。

刻意去挑选,倒不如这般偶然相遇来得巧妙。柳元洵将匕首收回鞘中,说道:“报价吧。”

商贩比了个指头,道:“一千两,绝无二价,您看得起便带走,瞧不上便扔我我这摊子上,再瞧瞧别的。”

一千两虽是高价,可这匕首确实不凡,别的不说,单看那刀柄上镶嵌的三颗红宝石,便值这个价。

只是……

柳元洵瞧了瞧他这破烂的小摊,奇道:“价值一千两的东西,你就随意扔在这在木头架子上?”

小贩嘿嘿一笑,道:“我卖货,讲得是缘分,摆在这里才能遇见有缘人。您觉得值这个价就带走,不值那就说明您不是它的有缘人。”

“你这说法倒是有趣。”柳元洵笑了笑,吩咐凌亭拿了张一千两的银票给他,随后便带走了这枚匕首。

他原本没估价,只觉得合适便买了,可买完才意识到,若是拿这匕首当作寻常礼物送人,怕是过于贵重了。

他倒不是觉得顾莲沼不配,只是怕送礼反倒送出了负担,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先将这匕首放在库房,等有合适的机会再说。

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