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3 / 3)

点不合适了。

于是,在吴嫣然的建议下,在余风赴任的当日,这吴家商行也就应运而生了。

余风就任这巡检司巡检,确实低调的很,这灵山知州和同知等人,只道是前任巡检调任,而卫所的一个百户补了这空缺,实际上,谁当这个巡检,他们都不在乎,他们在乎的,只是这巡检衙门的例钱,和过年过节时候的孝敬,只要这些不出问题,就是一只猴子来当这巡检,他们也可以装作没看见。

余风带着自己的一个小旗的人来上任,倒也没有引起这灵山的大小官员的关注,这新任巡检本来就是武官出身,就是当了这巡检,武职还在,带几个兵丁算什么,何况,余风几十个兵丁,和前任几百人的盐丁比起来,还真的不够看。

余风的手下,进了巡检司衙门,每日里就是操练,偶有上街购买所需,也是真金白银,比起上任巡检司那些乱七八糟的盐丁,百姓们的反应要好得多,像这样的军兵,别说几十个,就算和他的前任一样,有个几百又有何妨,这些人的吃喝用度,又是真金白银的拿钱来买的,一点都不扰民。还有一点,原来巡检司衙门旁边做买卖的几近绝迹,最近却是兴旺起来,这些兵丁们的买卖,倒是便宜了巡检司附近的那些商户。

说起余风的这官职,这里还有一个说法。

明朝实行的是都司卫所制度。都司即都指挥使司,是明王朝设立在各省的省级最高军事领导机关。其同管理民事的布政使司,管理刑事的按察使司,合称三司。卫和所则是隶属于都指挥使司的下一级地方军事机构。

都指挥使司,设都指挥使等官。每个都司所辖卫所无定例,大体上以五千六百人为一卫,设指挥使等官。每卫管辖五个千户所,以一千一百二十人为一千户所,设千户等官。每千户所管辖十个百户所,以一百一十二人为一个百户所,设百户等官。每百户所又管辖两个总旗,设总旗官。每总旗及设五小旗。

余风现在的百户身份,不过是一个官而已。官职官职,在明朝,这官职却是分得很清楚的,这官是卫所百户,这职却是巡检司巡检,看起来有点不伦不类。但是,在明朝的人事官员看来,却是很正常的事情。

余风的百户,要是授军职,了不起就是一个把总,连守备都够不着。这把总、守备。游击、参将的武职,却是实授的,也就是说,你百户,可以手下一个兵都没有,你照样当得滋润无比,但是,哪怕是一个小小的把总,手底下至少也是几十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