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哥取笑我。”
沈翊背着她,放缓了步子,说:“我在北苑第一次见你时就在想,哪逃出来的难民,瘦成竹竿了,一点也不好看,后来补回来,脸颊上有了肉,才可爱起来。”
小时候的闻姝是真的不好看,面黄肌瘦,又矮又小,所以当闻姝渐渐地长大,出落的越来越漂亮,才叫人这样惊讶。
“小时候吃不好穿不暖,后来吃的好,穿的好,自然就长高长肉啦。”所以闻姝从不后悔那次从台阶上滚下来,疼几个月,换来了之后的好日子。
“嗯,现在想吃什么都可以,多吃点。”沈翊看着她从面黄肌瘦长成了如今的冰肌玉骨,犹如他亲手养大的珍宝,哪舍得给旁人。
“我现在吃的可好了,每日都有燕窝吃。”金丝燕窝是贡品,就是世贤院也少见,从前闻姝见都没见过,如今日日都吃。
沈翊唇角溢出笑,卷入这摊浑水,不就是为了让她过得更好嘛。
“四哥,你瞧,这花灯上有提字呢?”闻姝把猫儿灯在沈翊眼前晃了晃,是一行诗,“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1
<a href="" title="甜糯" target="_bnk">甜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