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茜讥讽到最后,也不忍了,当即起跳,破口大骂!

她这骂声简直是一点余地也没给黄鲁直与雄娘子留下。

雄娘子的眼神变了又变,黄鲁直的神色却丝毫不变,既不生气,也不急躁。

他只是直视着乔茜,慢慢地道:“十几年前的恶贼早就死了,如今站在诸位眼前的,乃是个再规矩再善良不过的好人,如果现在杀了他,不是杀死恶贼,而是杀死一个好人。”

这说得什么屁话!

但是,黄鲁直就是这么个人!

他的逻辑竟然是完全自洽的!

有些人强词夺理,是因为他们自己知道自己说的是屁话,心里心虚,才做出一副色厉内荏的模样……但有一类人更可恨,他们完全生活在自己的逻辑的,坚信自己的歪理是完全正确的……比如说可怕的丁蟹。

乔茜听见黄鲁直理直气壮地说出这种狗屁不通的话,依稀想起了自己被丁蟹彻底震惊到的童年……

乔茜嘿嘿讥笑:“好,今天我杀了这最规矩、最善良的好人,我是恶人,但明日之我非今日之我,明天的我和今天的我一点儿关系也没有,所以,明天我就又是清清白白的好女儿家了。”

乔茜的反应之快、口齿之伶俐,其实也很少有人能比得上的。

她平时不用言语去攻击别人,是因为她的心很柔软。

其实,比起猫啊鸟啊的,她更像一只小刺猬,但是那种平时都很信任人,喜欢把柔软肚皮翻出来的刺猬,揉一揉觉得很可爱……可是谁要是真惹了她生气,那她就要叫别人知道,这些背上的刺也不是白长的!

黄鲁直果然怔了怔,他瞧着乔茜,只见这年轻姑娘的眸子都要燃烧起来了,怒气冲冲的模样是了,女孩子见了采花贼,总是会更共情那些受害者,更咬牙切齿、恨不得杀之而后快的。

黄鲁直忽然长长地叹了口气,道:“姑娘口齿伶俐,老朽嘴笨,说不过姑娘……只是老夫所言,句句属实……”

乔茜步步紧逼:“句句属实?那么一个最规矩、最善良的人,为什么会这么急着去毁灭自己作恶的证据?这是一个大善人该做的事么?”

雄娘子突然忍不住了,他忽然冲上前来,激动地道:“因为我决不能死!也决不能让别人知道我还活着!我已有了女儿,为了女儿,我怎么能死?!”

黄鲁直沉重地道:“不错……他已有了女儿,正因为他有了女儿,他才知晓,自己从前到底做出了什么样的恶事,到底害了多少别人家的女儿,这才幡然悔悟,二十年再未犯事。”

他瞧了一眼雄娘子,眼神中已闪出了泪光,这代表着他对雄娘子最真切的同情……很可惜的是,他的同情给的竟是雄娘子。

江湖中很少有绝对的善、也很少有绝对的恶……快意恩仇四个字,就代表了这江湖中绝大多数的人手上都沾过血,所以,杀人与否,从来都不是江湖的准则。

江湖的准则是“义”。

对朋友的义气是义气,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更是义气,不欺凌弱小更是义气。

采花贼就是江湖社会之中最低等、最叫人看不起的一类人,雅贼可以劫富济贫,杀人尚能替天行道,但采花贼有什么?去糟蹋女人还能有什么正当的理由?难不成糟蹋富人家的姑娘是劫富济贫?糟蹋作恶的女人是替天行道?哈哈哈,可别笑死人了。

所以,采花贼就是人人得而诛之的。

黄鲁直冒天下之大不韪,却只为维护这样一个脏东西,实在叫人觉得可笑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