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4 / 4)

词话》中所引的许多“语语如在目前”的描写景物之词句来作为例证。不过静安先生在《人间词话》中也曾说过“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的话,而喜怒哀乐则并无“形象”可言,因此陈咏乃加以补充说:“‘境界’这一概念也包含着真切感情这个内容。”其后陈氏又想到《人间词话》中所举的“红杏枝头春意闹”一句词,静安先生所赞美的“着一‘闹’字而境界全出”的“闹”字,既非属于形象,也难以说是感情,它只是一种“气氛”,于是遂又加以补充说:“‘境界’这一概念不单有‘形象’与‘感情’的内容,而且也有‘气氛’这一意义。”[7]如果像陈氏这样不从根本上来界定其含义,而却舍本逐末地从不同作品中的不同内容表现来作解说,那恐怕再加一倍的解释也难以为“境界”二字下一个兼容并包的确定含义。所以这种解说的方式也是不妥的。

又有人尝试从“境界”二字的训诂或出处来界定其含义。萧遥天在其《语文小论》中,就曾由训诂方面加以解释说:“‘境’的本字作‘竟’,《说文》:‘竟,乐曲尽为竟,从音,后人会意’,引而申之,凡是终极的都可称‘竟’。”他更据此下结论说:“文学的造诣的‘终极现象’便称为文境、诗境。”然而萧氏所说的“文学的终极现象”一语,实极为含混模糊,于是他乃又说:“比如单说‘境’,则这个终极现象究竟是什么呢,只是空空洞洞不可捉摸的。”据此他便批评静安先生之用“境界”一词为“选词不审”[8]。继之,萧氏又企图从“境界”一词的出处来作解释,引《翻译名义集》曰:“尔焰,又云境界,由能知之智照开所知之境,是则名为过尔焰海。”然后他又批评以“境界”译佛典“尔焰”一词之不妥说:“按‘由能知之智’是指内含的智慧,‘照开所知之境’是指外射的景象,‘境界’的翻译,只说明外射的景象,却把内含的智慧这一面忽略了,王氏袭用之,也同样站不稳。”[9]萧氏的意思乃是以为“尔焰”一词原指智慧所知之境,只译为“境界”便只着重于外在的“境”而忽略了内含的“智”;王氏以“境界”二字评词,此二字便也只能代表外在的景象而忽略了内在的情意,所以乃批评其用词为“站不稳”。其实萧氏指为王氏“选词不审”及“站不稳”的地方,原来却并非王氏的错误,而乃是出于萧氏的误解。这一点我们以下将加以仔细探究。

要想辨别以上各种说法的是非正误,我们必须对静安先生所使用的“境界”二字有一种根本的了解。“境界”二字既非静安先生所自创,则此二字之出处、训诂以及一般人对它的习惯用法,与静安先生采用它的取意,当然便都是我们所应仔细加以研讨的。先自出处来看,则“境界”一词本为佛家语,这原是不错的。不过它却并非如萧遥天氏所指出的《翻译名义集》中的“尔焰”一词之意。“尔焰”之梵语原为Jnēya,意为“智母”或“智境”,意谓“五明等之法为能生智慧之境界者”[10]。这在佛家经典中乃是一个较特殊的术语,而一般所谓“境界”之梵语则原为Visaya,意谓“自家势力所及之境土”[11]。不过此处所谓之“势力”并不指世俗上用以取得权柄或攻土掠地的“势力”,而乃是指吾人各种感受的“势力”。这种含义我们在佛经中可以找到明显的例证,如在著名的《俱舍论颂疏》中就曾有“六根”、“六识”、“六境”之说,云:

若于彼法,此有功能,即说彼为此法“境界”。

又加以解释说:

彼法者,色等六境也。此有功能者,此六根、六识,于彼色等有见闻等功能也。

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