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当时自己处置另外一个生命,是那样地轻率,毫不手软。现在忠王府来查抄贾府,让自己交代贾府还有多少财产,你全说清楚了也不行,非逼你再说,让你跪瓷瓦子,不给吃不给喝,下大雪,衣衫单薄,你给我扫雪去..

曹雪芹会写,在那情景下,王熙凤的良心发现,写到一个生命内心最深处的痛切愧悔,那种对人生滋味的复杂感觉。那一段文字,对读者肯定形成强大的冲击力,能引发出读者对人道、人性的深切憬悟,在曹雪芹的第九十一回至九十九回这个情节单元里,会出现王熙凤扫雪拾玉的情节。这是以前研究者比较少,甚至于根本没有触及的一个内容,是我现在竭诚为大家奉献的比较独家的一个探佚成果。

有红迷朋友说,王熙凤作为《金陵十二钗正册》的一钗,那当然是能理解的,但是她女儿巧姐,故事里面她年龄很小,也没有很多的情节,怎么也是《金陵十二钗正册》当中的一钗呢?我想,曹雪芹是为了体现对贾氏家族薄命女子的一个立体的全方位的扫描。《金陵十二钗正册》里有已经嫁人成了媳妇的,比如李纨,王熙凤,甚至有入宫到了皇帝身边的贾元春,那么也有跟她们平辈的,一些没有来得及出嫁或者出嫁比较晚的小姐,同时呢,也要安排进比她们矮一辈的家族成员。秦可卿按她嫁给贾蓉来算的话,辈分矮一级,巧姐跟她一个辈分。但秦可卿太神秘,辈分感不鲜明,那么把巧姐安排进去,就使得《金陵的十二钗正册》的阵容更加立体化,有利于深化“万艳同悲”“千红一哭”的悲剧效应。而且巧姐这个人物的命运,也寄托着曹雪芹他很多的感慨。王熙凤千不对、万不对,但是刘姥姥到荣国府来,作为一个穷亲戚――其实根本不是正经亲戚,很牵强的一种联宗关系――来求她救济,她善待了刘姥姥,那么善有善报,最后刘姥姥就解救了困厄当中的巧姐。

巧姐最终应该是一个什么结局呢?应该是嫁给了刘姥姥的外孙子板儿,这在书里面是有很明确的伏笔的。有人相信高鹗的写法,高鹗是说巧姐后来嫁给了刘姥姥所住的农村的一个姓周的富户,这是不对的。前八十回写刘姥姥第二次到荣国府去,贾母带着她游览大观园,到了贾探春的居所,探春屋里大瓷盘里有佛手,板儿要了一个大佛手玩。佛手跟柚子在植物学上是亲戚,是同一种植物的不同变种。柚子长得圆圆的,佛手它底下有一个圆托,上面伸出好多手指头似的分支。柚子剥开皮可以吃它的果肉,佛手一般来说不能吃,如果要吃就把嫩佛手切成片制成蜜饯。那么书里面很具体地写到,巧姐――当时应该还没有这个名字,这名字恰恰是刘姥姥后来给她取的,当时她只叫大姐儿――看见板儿手里拿着佛手,她就要这个佛手,开头板儿还不愿意给,后来经过大人协调,香橼――柚子又叫香橼,也可以写成香圆――就换到了板儿手里,佛手就换到了大姐儿手里。板儿开头不乐意,后来一看这柚子能当球踢,因为他是男孩,又很高兴。

这样一些描写,分明是一个伏笔。脂砚斋的批语,在这个地方也点破了,说“小儿长情,遂成千里伏线”。就是告诉你最后他们俩结为夫妻了。为什么呢?因为“柚子,即今香圆之属也,应与缘通”,就是香缘,意味着有一个姻缘在里面。“佛手者,正指迷津者也。”佛手好象手指头似的,但是不是人的手,是神佛的手,所以叫佛手,佛手起什么作用呢?指迷津,你的生命陷于迷途中,它能起到指点你把路走通的解救作用。

当贾府崩溃,巧姐作为未成年家属,允许亲戚领走的时候,她的舅舅王仁,就来把她领出,但并不是要抚养她,而是把她卖到妓院去了。解救巧姐,涉及到贾芸“仗义探庵”、妙玉在庵里佛手指向处,留下一包银子,以及刘姥姥带着板儿及时赶到,用那包银子将巧姐赎离火坑,等等情节。刘姥姥将巧姐带回自己家中,最后她嫁给了板儿。这才是曹雪芹八十回后的真故事。高鹗写她嫁给了周姓地主,是不符合曹雪芹原笔愿意的。

高鹗为照应第五回关于巧姐的判词里“狠舅奸兄”的提法,把王熙凤的胞兄王仁设定为“狠舅”,这是对的,王仁这个名字谐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