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林锐站在这里,尝试模拟沈夜的动作。

电梯上楼,林锐拿周文峰的钥匙打开了房门。

不大的房间是一个跃层,一楼客厅,二楼卧室。周文峰在这里居住了四年之久,房间里全都是乱丢的纸箱子、鞋子和衣服。

各种仿冒大牌和零星的大牌衣服出现在各处,几双不知真假的AJ被当成贡品一样放在柜子上。

林锐觉得恶心,从地上一件古驰外套上踩了过去。

就是为了这些东西,他掐灭了沈夜最后一束光。

这是一个男生独居的房间,四年了,什么痕迹似乎都荡然无存。电脑是最新款的apple,平板电脑也是一年前的新款式。

四年,足够抹平所有痕迹了。

林锐想试图将这个房子买回来,他要将这里所有的东西都扔掉,然后让沈夜住进来。

这是沈夜的东西,应该还给他。

……

还不给他了。

林锐想起了艾德蒙的话,沈夜已经没有任何私人账号和法律存在痕迹。

只能还给林锐,他的“主人”,然后由主人大发慈悲,让他居住。

林锐的胸口觉得喘不过气来,他并不喜欢这种托付,他知道自己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不论才华长相能力财富,他都远不及沈夜。

如果非得有一个人开着跑车,把另一个人领到家里命令他躺下来张开腿的话。

他觉得开跑车的是沈夜,躺下来的是自己才更符合道理。

林锐在房间内漫无目的的翻箱倒柜,但他没想到,发现了一个箱子。

洗手间旁边的一个角落堆满了陈年的行李箱和各种废弃电器,其中一个是LV的。

款式似乎是最经典的老款,从四周的磨损程度来看,有一定年头。林锐鬼使神差的伸出手,将这个箱子从垃圾堆里拖了出来,拍开了上面的灰。

旁边有一行不起眼的刺绣:沈夜。

沈夜的东西!

林锐心跳加速了。

沈夜并不追求奢侈品,但他的生活富足,略有一丝精致考究,拥有一点奢侈品的物件并不奇怪。

而周文峰是一个狂热的奢侈品追逐着,他就算将沈夜的东西都清了出去,也不舍得扔掉这个昂贵的行李箱。

沈夜应该并不太喜欢这个东西,毕竟他前往东南亚并没有带它。

林锐将拉链轻轻的拉开,一张卡片掉了出来。

是学生证。

医科大学,沈夜。

上头的沈夜穿着白色的衬衫,戴着眼镜,微微的笑着。温和、得体、从容。

林锐将箱子彻底的打开,里面放着两件还没来得及拿出来的衣服、雨伞、一点洗漱用具。

两张从本国西南某小镇往返的车票、一张当地的地图和风景区介绍。

以及一部旧手机。

不知道是周文峰收拢放进来的,还是当时没来得及往外拿。

这还是多年前的机器,已经没电关机,但毕竟是传说中的诺基亚,多半没坏。

林锐心跳加速,他感觉这里面或许会藏着一些巨大的秘密。

他将行李箱放了回去,想了想,甚至仔细的擦干净了上头的指纹。手机放进了口袋,离开这个小小的公寓。

他要去找人复原这部手机,看看里面到底有什么东西。

第三十二章 肿瘤

得益于诺基亚恒久稳定的质量,它并没有坏,只是年久难以读取内容,加上……实在没有适配的充电器了。

林锐找到七叔,让他找个可靠的人过来,没想到七叔轻轻一笑,让林锐找来台笔记本电脑,在客厅抬手就将内存读取了。

七叔并没有打开文件夹,说一声:“好了少爷”即转身告辞,出门倒垃圾的时候连头都没抬,也没问林锐要这些东西做什么。

混黑道的,多做、少问,做过的全当没发生。

他们的确非常可靠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