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2 / 2)

掏出笔和本,眼睛里放光。

好像很少有人能反人类,反到每个人类都咬牙切齿、恨之入骨。

好像很少能有什么事,可以把全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人种和民族、不同文化和信仰的人瞬间拧成一股绳,同仇敌忾。

第一件事,某财团做到了。

第二件事,后排打着哈欠,还在倒时差的某个人做到了。

谭既来睡眼惺忪问:“签什么?”

宋坤恭恭敬敬:“您随意,签最能代表您心境的话,或者什么都行。”

谭既来想了想,大笔一挥写了句诗,然后在右下角,签了自己的名字,还顺手画了颗爱心。

宋坤接过来看了一眼,愣了:“什么意思?你怎么写这个?”

谭既来瞥他:“有意见?”

“没有没有没有……”宋坤连声否认,闷了会儿又小心翼翼提出问题,“只是这句诗,没有前两句有名吧?”

谭既来托着腮,看着警车驶下环路,把他送回家属院。

“前两句确实有名,听说小学生都会背。”

“但我就是喜欢最后一句。”

“不喜欢还给我!”

宋坤护着本子:“喜欢喜欢!”

不管怎么说,这也是“国际巨星”的签名,价值不菲,有市无价。

他低头看着黑色皮质笔记本的扉页,一共写了十个飞扬飘逸的汉字。

三个字是谭既来的名字,七个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