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5章(2 / 2)

亡魂的地方,“人”是很好认的,就像狗的天性是寻找肉骨头。

怨念深重的亡魂嗅出活人是本能。

活人要带着新鲜的肉|体、拥有滚烫的血液以及活络的经脉。

司白就是这样一个个体,只要他流血,npc就能辨别出来,然后毫无尊严、像饿鬼一样扑过去。

陆万荣自打被拐走那一刻起,过的就是摸爬滚打的日子,那种暗无天日、在烂泥里苟延残喘的日子是他这辈子最恶心的记忆。

拐走他的那个人贩子就是个扯絮的,抓走小孩后去造畜,陆万荣这条腿就是被他做实验做到一半逃了之后留下的病根。

被宠爱长大的大少爷当时是怎么做才让那人留自己一命的?

陆万荣比其他穷孩子要更加懂得变通,他哭天抢地给人贩子磕破头,才六岁的孩子学着大人圆滑世故,像是鹦鹉学舌一样笨拙的拍着人贩子马屁,边哭边夸,难看极了。

人贩子看他机灵又好笑,就留着他跟自己身边做事。

陆万荣从那以后跟着扯絮人走南闯北,漂泊不定,还被人贩子利用去拐小孩,仗着自己孩子的身份让人放松警惕,轻而易举就帮人贩子带来许多造畜的材料。

他在每一个饥寒交迫的夜晚都想过爹娘怎么还不来找自己,久而久之,想念就变成了执念,爱意变成了恨意,他甚至还感激人贩子没有把自己做成那些怪物,感激自己在人贩子这里是独特的,于是他更加卖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