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给表妹寻一门亲事的……”
方二:“这么说。竟是想让我娶她吗?”
他虽然至今单身,没能娶到媳妇。但他也是有尊严的,他是个不愿将就的人,怎能让自己的婚姻大事葬送在这场意外上呢?
“我可不能娶她……”他摇着头,急急地解释道:“当时我不过是见她落水挣扎,实在可怜……我也知道男女授受不亲的道理,但她的衣着瞧着并不像是富贵人家的姑娘,家中想来也没那么多森严的规矩吧?且当时是在城外,又没什么认识的人在场……总不至于非得因此嫁给我吧?我连她是什么模样都没瞧清,这未免太草率了……我可不答应。”
莫说他了,就是对那姑娘,怕也是不公平的。
他不是个不愿意负责的人,可关键这跟负责完全扯不上什么干系啊。
他又不是真的做了什么出格的事情,毁了对方的清白。
江樱也觉得对方父母与其说是想为自己的女儿‘讨个公道’,实则却是‘碰瓷’的嫌弃更大。
说的难听些,她甚至觉得此类人有些恩将仇报。
大约是见方二长得还算周正,身后又带着几个酒楼里的伙计,加之穿着一身打眼的新衣,故将他当做了富贵人家的子弟,所以才起了要让他对自家闺女负责的想法吧?
若当时救人的是一位衣衫褴褛,面貌丑陋的乞丐,他们还会提此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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