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珠一路往前洒,穿过胡同后,却不见了踪迹。
胡同出来是一条长街,林志站在马路中间,顿时心头茫然,陈七去了哪儿?
……
陈七随着林志骑马逃出酒店,马儿脖子上被女夜魔咬得鲜血淋漓,虽说只是皮外伤,却受了极大的惊吓,忽而后蹄尥起,将陈七摔下了马背。
陈七出其不意,脑门在路边的台阶上重重一磕,几欲晕去,耳听夜魔越追越近,忙连滚带爬逃进一条胡同,只觉脸上湿哒哒的,用手一抹,满手都是血,原来头顶也给撞了个血洞。
他一边逃跑,一边撕下衣服下摆包扎了伤口,本以为自己逃进来没被夜魔看到,谁知道七八头夜魔都已经跑过胡同口了,嗅到血腥的味道,又调头追了进来。
陈七听到脚步声杂乱,当真是吓得魂飞魄散,忍着剧痛强自撑着逃跑,夜魔如同猎犬一样尾追不舍。
他逃到街尾,转到右边道路,趁着夜魔还没有追过来,闪进路边一间门店,拉下卷帘门,只觉心脏狂跳,失血过多,力气越来越是虚弱。
陈七到了此时,只有祈祷老天保佑,这帮吃人的恶魔发现不了自己藏进了门店,还没有缓过气来,猛听哗啦一声,夜魔拼命的撞门。
卷帘门根本挡不了夜魔,陈七用火机一照,见门店里摆着药柜,原来这是一家诊所,偏偏倒倒逃进里间,里间摆着十几床,却没有后门。
陈七一阵绝望,走到最里一张床前,弯腰钻了进去,想到夜魔吃人的凶残,不由心惊胆战,与其被一口一口活活咬死,不如自杀来得痛快。
可他身上既无刀,也无枪,想要自杀也不容易,左手忽而碰到一个冰凉的东西,反手一摸,是个挺大的玻璃瓶子,把心一狠,翻倒瓶子打碎,一股浓烈的酒精味扑进鼻子。他捡起一块玻璃片,就准备一刀割断喉咙。
冰凉锋利的玻璃茬子一碰到喉咙,陈七心中又犹豫了,暗道:“我三十几岁,四十不到,可他妈还没有活够呀。”
他这一犹豫间,夜魔已经撞开卷帘门,奔进里间,陈七一颗心都吓得停止了跳动,可过了好一阵子,再无动静。
陈七躺在冰凉的地板上,暗暗纳闷,夜魔不是闯进来了吗?怎么不嗅着血腥味儿,把自己从床底下拖出去?
他慢慢挪动身体,从床底下看出去,模模糊糊看见几道黑影,直挺挺地站着不动。
陈七心中打鼓,这帮怪物不会一直站到天亮吧?转而想起林志管它们叫夜魔,那么在太阳出来之前,应该是会自行离开的。现在唯一想不通的是:“夜魔闯进诊所后,怎么又呆呆地一动不动。”
他好奇心一起,恐惧之意立减,忽而明白过来:“是了,屋子里酒精味刺鼻,肯定是酒精味掩盖了自己的气味。”
陈七想通了这其中的关窍,心中又镇定了一些,可见夜魔半天都不动弹,又担心自己的处境来,害怕酒精味道挥发以后,夜魔最终会嗅出他身上的气味,寻思不管怎样,还是得搏上一搏,逃离这家诊所。
他慢慢爬出床底,钻进另一张床下,床与床之间相隔很近,夜魔限于角度问题,并不能发现他,等钻到前面的床下时,背心也沁出了一片冷汗。
他缓了缓紧张的心情,又钻进下一张床,待要再往前爬时,夜魔就站在床尾,只要稍稍露出半个脑袋,绝无看不见自己的道理,无论如何,不能在冒险了。
因为,那将付出生命的代价。
就在此时,其中一头高大的夜魔突然“嗷”一声嚎叫,拔步走出诊所,其余夜魔跟着一涌而出,陈七心中咒骂了一句:“他妈要走早走,倒害得我提心吊胆了半天。”
陈七长松一口气,却也不敢爬到床上闭眼睡去,好不容易熬到天亮,便找回昨晚的酒店,他两天连夜没睡觉了,越走越觉得不对劲,等发现迷路了的时候,竟连那间小诊所也找不回去了。
他用力打了个哈欠,心想脑袋昏昏沉沉的,只有先睡上一觉,才能慢慢想起路来,于是走进路边一家旅社,倒头就睡,却没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