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处一片狼藉。”
“我拼了命的往家赶,一打开门,就看见了尸变的爸妈。他们没有了往日的慈祥,眼睛中只有吃人的寒光。”
“他们一步步逼过来,那是我最接近死亡的一刻……在此之前,死亡在我脑海中,只是一种抽象的概念,就算那次车祸,我昏迷了七天七夜,也没有如此的体会到死神的逼近。没有人愿意死,只有最亲的人离去,你才能体会到那种痛到麻木的感觉。”
叶俊祥神色痛苦,说道:“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最亲的家人变成了嗜血的丧尸,我心中那种刀割般的疼痛……你们,你们应该也能体会吧……”
他重重叹了口气:“那一瞬间,我才真正知道什么叫万念俱灰。”
林志和陈七都点了点头,叶俊祥继续说:“我逃回了狗场,大醉了三天三夜,只有在麻醉中,我才会忘记那揪心的画面。”
他说到这里,抚摸着脚边一条比特犬的脑袋,不无感慨地说:“是它们治愈了我,和狗相处,我忘记了所有的不快。”
“我常常想,生活总会在人们最不经意的时候,给你当头一棍棒,不要失去信仰,记住自己终将会死去,向死而生才会发现,无论什么事情,都会在死亡面前暗淡,死亡是每个人的共同终点,谁也逃脱不了,因为死亡就是生命最亲密的伙伴,是生命的动力。”
“也许那就是我们活着的意义,所以不要浪费时间,好好的面对每一天,不要被恐惧淹没了心声,也不要让自己变的爆虐无情。”
叶俊祥说到这里,看着林志和陈七:“这就是我的故事,一个关于爱和失去,绝望和重生的故事。”
林志吁了一口气,和陈七对望一眼,心想:“如果今天是我生命最后的一天,我该怎么度过呢?”
办公室里一团沉默,三人半响都没有开口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