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对于他们的意义,只是平常不常见的一种灾难**件罢了,他们可以看热闹,却不可能有精力从头守到尾。
但是凶手不一样,他不会舍得错过哪怕一点点欣赏的机会的。从头到尾都在现场的人,很可能就是凶手。
火已灭,地上的装尸袋还没有抬走,里三层外三层围着的群众还没有散去,文沫的胳膊已经有些抬不起来了,她不动声色地观察着周围的人,没有发现异常。
罗沁的电话突然打来:“文沫,网上又出新视频了,我这就发给你!”
300m的一个大文件,足足用了二十分钟才发送完毕,文沫迫不及待地点开。
出现在视频中的,是一间灯光昏暗的房间,洗得有些发白的蓝绿相间的被罩上,有一只插着电正在工作的吹风机对着被罩努力用劲吹着热风。
相信长头发的女性们都使用过吹风机,对着某一个地方不动地吹,只要时间稍微长一点点,应该就能体会到灼热的感觉吧?
何况现在吹风机根本就是开足了马力对着同一个位置吹呢?
没用多久,被罩终于受不了吹风机的灼热,慢慢冒出青烟,不久很快蹿起明火。(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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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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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的明火跳动着诱人的光芒,像初生的婴儿般好奇地开始探索这个美丽的世界,可是它的探索却是毁灭性的。
房间很小,易燃的东西却不少,从起火到用于录制的视频设备被烧毁,只需短短十几分钟。
看完这段视频,文沫再次有种感觉,凶手不是一个人。
暂且不提第四起拆迁宿舍楼纵火案,因为那起案件没有关键证据――由凶手录制的视频,虽然同一城市同时出现多名纵火者的可能很小,但仅凭纵火者没有及时提取开发商支付的费用无法完全认定为连环凶手作案,仅是警方私下里朝着这个方向在侦察,明面上,该案还是独立调查,没有并案。
剩下的四起,前两起的凶手作案手段简单粗暴,比起后两起的凶手精心策划起火方式,一旦设计完成全程不再参与,完完全全带着对火的热爱与推崇,前者更倾向于暴力伤人,完整地参与整个纵火杀人的过程。前者看重的是百分百的控制力,他就是主宰,可以为所欲为;后者在意的,只有创造的过程,他将火视为自己的孩子,他是父亲,负责将它带来这个世界,至于之后的发展,他给它自由,让它发挥,不横加干涉。
同样的,拍摄视频,对于前者来说,是明确自己的地位,他在向h市的人证明自己的存在感,发泄心中不满,纵火,是能达到目的最简单最直接的办法;对于后者来说,是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他是设计师,正在用心完成一部部作品,他希望获得认可,所以他才也会选择在网上发布视频,像他这样的人,在现实生活中必定生活得极压抑极不顺,但他的内心又是纠结的,有软弱的一面。并非天生的暴力分子,他对火的崇拜与欣赏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了。他需要的,不是纵火带来的心理宣泄与掌握一切主宰一切的满足感,而是着迷于火这一种事物本身。是单纯的喜爱。
所以在当天晚上的案情分析会上,文沫终于第一次正面提出两个凶手的观点。
“同志们,我们现在不能将这五起案件看作简单的连环纵火案。我认为,我们面对的是两个纵火犯,两位凶手各自独立作案。”
一石激起千层浪。会议室里立刻响起议论声,各种质疑扑面而来。
“文主任,你这么分析的根据是什么?自从你们到这里以后,告诉我们的侦察方向一直是以一位凶手为目标的,用你们自己的话说,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同时出现两名纵火犯的可能性非常小,为什么现在你又推翻原来的结论?”
连罗沁也有些摸不准文沫的想法,在第三起案件发生后,她们俩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