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名”的秦法监督之下,所有官办工坊出产物品的品质,皆比私人工坊高出一大截,更遑论这涉及后世子孙前程之学堂。
朝廷既要开办公学,必会请来最好的先生授学,区区一地豪强,如何能与朝廷争夺当世大儒大才之师?
毫无疑问,这“福利”条款的出台,将吸引众多资产颇丰的地方豪强,出巨资为族中不争气的子弟,向官府“兑换”入学名额。
如此一来,仅收容一名落选豪强子弟的物资,便能为县学数百名优秀学子,提供数月之口粮。
而另一方面,学堂之中,亦有李斯制定出的严格秦律监督,学子若有不敬先生、欺辱同学、扰乱课室等品行不端行为,最重者,将面临退学的处罚。而纨绔子弟若因违秦法退学,家族捐赠的钱粮却是不退的。
一言以蔽之,无论何人进了学堂,都得安安分分地遵守规则。
五年后,这些学习内容增多变难的学子,将再次面临择优录取——优秀者可进郡学继续深造,郡学后第二年,学子可根据自身擅长与兴趣,自由选择主课业为文道、算筹等学科。
同样的,若有豪强欲让家中落选子弟进郡学,则需捐粮两千石或黄金五百斤。
六年后,这些选好学科的郡学学子,将在与全国各郡学子的竞争中,进行最后的角逐——国考。